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勤办张纯    浏览:3199次发布时间:2016-09-06 12:07

 
蒲教勤发〔2016〕8号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中心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上台阶,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水平,落实好9月1日省教育厅商洛会议精神,根据渭南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及8月30日市营养办营养改善计划专题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秋季学期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标准。
    2016年秋季学期,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达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共有170所学校6万多名学生受益,全县共有47所学校的19000多名学生享受到学校食堂提供的完整午餐,有123所学校的4万多名学生享受牛奶、鸡蛋、面包、火腿等早餐或课间加餐。我县严格落实国家对省级试点县的要求,按照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100天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真正地把党和政府的民生民心工程落实好,为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二、优化供餐模式,规范实施计划。
    今年秋季,我县中小学校营养供餐机制要着重在提高学生营养上下功夫,合理调整供餐模式,严把原材料入口关,落实学生营养食品的质量监管。要选用营养丰富的食品实施学生营养供餐,提高学生营养改善水平。
    1、我县学生营养供餐主要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课间加餐两种模式。学校食堂供餐要根据学生体质需求,参照《陕西省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指南》的膳食原则,结合营养专家建议、当地饮食习惯和学生体质特征,结合食品营养成份,科学搭配营养膳食,制定膳食结构合理、营养丰富的学生营养餐食谱(食谱制定中每周安排2次牛奶),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采取在课间加餐的学校,继续实施“四统一”政府采购确定的食品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主要食品为纯牛奶、鸡蛋、面包、火腿、蛋糕、果汁、豆奶。其中,牛奶每周4天、果汁(豆奶)1天、火腿每周2天,蛋糕每周2天,鸡蛋每周2天,面包每周2天。
    2、严格采购制度,把好食品入口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定点集中采购。学校食堂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政府采购确定的供应商配送服务,大宗原料以外的其他原辅材料、蔬菜等在教育局、食药监局联合资审验收确定的12家准入企业中由学校选择并签订供货合同服务。签订的供应合同要报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审核备案。食品采购、接受过程要建立查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源头可控。
    3、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凡采购或供应的食品,食堂安全员每天要检查食品质量,对不符合规定、存在“三无”问题食品和过期、腐烂变质、临界的要坚决拒绝并予以退回。学校食堂一律不得使用发芽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不得向学生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原料。
    三、推行“4436”管理模式,用“双精准、双安全”衡量工作成效
    全县推行“4436”管理模式,用“双精准、双安全”来衡量工作成效,努力促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达到规范化。一是继续实施食品采购选用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四统一”采购模式,严格把好食品入口关;二是继续推行公开实施学生人数、公开学生营养食谱(包括饭菜种类、数量、价格)、公开补助资金、公开举报电话“四公开”监督模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继续推行实名制、电子营养师、后勤管理平台“三个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全面促进学生营养改善实施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六加强”管理模式,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采购管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加强工作队伍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管理。通过抓学习抓教育,促进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抓培训抓制度,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能力提高,抓管理抓落实,促进学生营养餐顺利实施,抓扶贫抓脱贫,促进城乡学生营养水平均衡提升,用“四抓四促进”措施,实现学生人数、补助资金“双精准”,实现食品质量、补助资金管理“双安全”。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营养健康安全。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新《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营养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校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学校要与食堂管理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抓好食品安全检查,要不定期对学校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消毒、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进一步加强整改,要经常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台账,规范管理过程,确保食品安全。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也将联合食药监部门每学期进行两次集中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持把隐患消灭在细小处,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炊厨水平的培训与提高,把粗加工与细加工相结合,把饭菜质量和营养口味相结合,切实提升饭菜质量,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人员素质;四是对进入校园的食品食物开展质量检测活动,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学校营养膳食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从采购入手,从入口把关,从源头治理,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五是对通过合法程序确定的食品供应企业实行“承诺制”和“备案制”,要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并将企业的资质材料和签订的合同在县学生营养办公室备案。六要制定好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一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应对。
    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保障。
    1、进一步强化资金和财务管理,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及时公示,对于结余资金全部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并在每学期结束后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按照中省市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更不得套取。
    3、各学校每月月底,要将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票据、食品出入库台账、学生就餐登记等纸质资料归类装订,经学校营养餐经办人,负责人审阅签字,报校长审核签字存档。
    六、运用“两个”网络平台,做好数据填报,精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
    1、为了防止出现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行为,为中央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拨付的提供依据,按照陕西省学生营养办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始对享受学生营养餐的学生人数进行实名制统计与上报,去年秋季学期,全市开展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但通过各学校的填报,发现享受学生营养餐的实际人数与实名制统计人数有明显差距,今年秋季各学校要再次认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谁上报谁负责,做到数据准确真实,提前安排做好实名制数据填报工作。所有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实名制系统填报工作,严禁出现虚假或漏报问题。
    2、充分利用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网络监测平台,加强宣传交流。通过检测平台“晒饭”、公示营养餐谱,受益学生信息,向社会、学生、学生家长介绍宣传营养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公开透明,让营养计划在“阳光”下运行。各学校一把手要思想重视,提高认识,及时督促工作人员按时上传每天午餐图片、周食谱,并及时更新网站资源。同时,借用后勤网络平台进行校际间经验交流,批评表扬,业务培训,网上观摩点评等交流促进活动。
    3、建立信息库,各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要根据学校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据实建立受益学生电子信息库,健全纸质信息资料库(信息库模板见附表2)。各校要尽快安排理顺学生学籍关系,确保学生、学籍、学校信息一致,确保2016年秋季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同时,按时上报渭南市2016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备案表(见附表1)及电子版(电子信箱为pcxqb7219083@163.com),上报时间止2016年9月20日.
    七、加强宣传、接受监督,推进营养计划工作上台阶。
    一是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利用校园橱窗、校园广播、集会、告家长书、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教师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工作,把饮食教育融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使学生养成终身受益的饮食习惯,健康成长。
    三是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在县政府网站、教育网站开设投诉、建议通道,广泛接受监督,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力争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
 
   
    附表:附件总汇.rar
      1.渭南市2016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备案表;
      2.渭南市××县市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库(模板);
      3.蒲城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餐学校配餐指导食谱。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