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2328次发布时间:2017-04-26 17:40

关于开展2017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职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13]76号)和2017年省、市助学贷款会议精神,为便利我县贫困家庭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减轻贷款办理期间资助中心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提高认定工作的准确性,现将预认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认定工作的原则
  1、分步开展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分为预认定和正式申请两个步骤。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正式申请贷款之前必须完成预认定程序。
  2、预认定条件与审贷标准一致原则
  预认定的条件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贷标准一致。预认定的条件请依据附件1中的《蒲城县2017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7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由各高、职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进行预认定时,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贷款对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2)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审定通过的学生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推动
  各校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校长要亲自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完善的工作措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下,努力确保本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全面覆盖
  各校要借助班会、学校大会、海报、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使预认定政策深入人心,政策宣传要覆盖所有学生,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预认定。
  对于贫困家庭建档立卡系统中的申请学生,要全部进入预申请系统。通过开展建档立卡预申请,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识别和精准资助,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便捷、顺利地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作用。
  3、提高效率、按时完成
  各校要按照文件精神,安排得力人员,立即着手组织实施,切实为贫困学生服好务、圆满完成工作。务必于5月26日前上报预认定学生名单纸质版(盖学校公章)、EXCEL电子版及宣传、公示相关照片。
  附件1:2017贷款政策.doc
  附件2:2017预申请花名册.xls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