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考前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蒲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招生办张薇    浏览:2163次发布时间:2017-05-10 15:29

 
蒲招办发〔2017〕10号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开展考前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高、初中,有关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招生考试政策宣传,严明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平安考试的目标,拟决定在全县各高、初中开展考前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招生考试方针政策,狠抓考风考纪教育,提升考生的应试能力,降低考试差错,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安全防范,维护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努力实现“平安考试”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自5月10日开始,5月25日结束,为期16天。
    第一阶段:5月10日--5月12日。
    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各校结合实际,准备学习内容,拟订本校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5月13日--5月23日。
    针对历年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等,树立遵规守纪意识;开展应考心理疏导、答题填涂培训以及进行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
    第三阶段:5月24日--5月25日。
    高中毕业生重温诚信承诺、初中毕业生及八年级报名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三、活动内容
    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各校要把考风考纪教育作为考前的一项重点活动。履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责任制,层层负责,级级落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结合各校实际,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利用师生大会、主题班会进行警示教育;采取橱窗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考试其他规定,使学生遵规守纪意识得到提升,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认识和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2、重视考前心理及应试技能辅导。
    各校要积极开展考生考前心理辅导工作。橱窗板报、校园广播要增设以考前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栏,普及考前心理健康知识,做到贴近学生,轻松幽默,图文并茂,营造轻松愉悦、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缓解学生考前心理压力。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到校进行面对面心理辅导,也可开通心理辅导咨询专线,做好个性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心理跟踪辅导。同时应建立家校联合的心理辅导机制,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考生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共同为考生创造一个宽松、温馨的环境。
    各校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作答须知》等考试有关规则和要求,务必使每个考生掌握试场管理要求及试卷作答注意事项。要特别注意告诫考生不得将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试场,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器材,若带入即视为违规。并结合最近组织的考前模拟训练情况,将存在的问题(如迟到的、开考铃响前答题的、未在规定的位置作答的、使用胶带和涂改液的、未使用规定的笔答题的、误涂缺考信息点的、未涂A、B卷型的、将姓名及准考证号漏涂或错填等)认真汇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考生进行训练。
    3、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考试安全。
    各校要高度重视考生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及交通安全,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安全保障方案。考试期间实行学校领导带队、专人负责制。同时教育考生在考点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及本校带队教师的统一管理,确保今年各类考试考生交通、食宿、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各高、中考组考学校,在考前要对考点内的房屋建筑、施工场所、设施设备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详尽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4、认真做好考试试卷填涂项目模拟训练及志愿信息填报的指导复核工作。
    通过今年高、中考网上报名情况来看,高、中考网报信息及其他表、卡的填涂差错率居高不下,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漏洞,工作有待进一步做实做细。考前,各校要结合每次模拟考试,重点加强考生试卷、答题卡有关项目的填涂训练,做好错误反馈,指导考生及时纠正,力求在考试中不出差错;同时要在志愿填报时,加强指导,认真复核,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
    2、要正确处理关心考生与严肃考纪之间的关系。既要为考生服务,又要教育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使广大考生晓以利害,增强其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3、各初中学校要及时组织中考考生及八年级报名考生认真学习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照班级收齐后由学校统一保存待查。
    4、要及时总结此项活动,为明年做好考试宣传教育工作积累经验。并务必与5月底前将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总结报送县招生办。
    附:1、2017年蒲城县中考(八年级学业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附件汇总1-3.doc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