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感恩 励志 诚信”主题征文和资助育人典型事迹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3589次发布时间:2018-04-05 09:30

关于推选“感恩 励志 诚信”主题征文和资助育人典型事迹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县直学校(园),城关片区,民办学校: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受助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受助学生刻苦学习、锐意进取、自立自强、感恩奉献。根据市、县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蒲学助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 感恩 励志 诚信”为主题的学生征文和资助育人典型事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感恩 励志 诚信。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4月4日—4月13日)。各校利用全干会、学生大会、班会及家长会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本校资助育人取得的可喜成果,鼓励其他贫困学生自立自强,将本次活动推向深入。
  第二阶段:学校征集阶段(4月14日—4月20日)。各校组织开展以“ 感恩 励志 诚信”为主题的学生征文和资助育人典型事迹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文章和育人典型事迹,择优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
  第三阶段:县级评选阶段(4月21日—4月27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的征文和典型事迹材料进行联评,征文和典型事迹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评选出的优秀征文和典型事迹将在全县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上报。
  三、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征文要围绕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展示资助育人成效、加强感恩与励志教育这条主线,突出“感恩 励志 诚信”主题。可以表达受助学生通过接受资助政策、实现健康成长的感恩之情,以及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有为的突出事例,也可以表达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的先进事迹等具代表性和教育性,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已在报刊及网络上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在参赛之列。育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事迹感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格式要求:
  征文和典型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封面左上角为“学生资助征文”或“资助育人典型事迹”(黑体三号),封面正上方为标题(黑体二号),封面正下方为学校名称和学生姓名(黑体小二),正文统一为宋体三号。
  四、相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安排好本次活动。
  2、各校要以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取得的成效,教育学生知恩图报、立志勤学,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各校在开展活动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最优秀的稿件和资助育人典型事迹推荐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4月20日以前,中心校、初中、民办学校报送征文2份、典型事迹1份,县直学校报送征文3份、典型事迹1份,县直幼儿园和城关片区报送典型事迹1份。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于县资助中心党小维同志处。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