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有关工作进行安排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3083次发布时间:2018-10-16 15:33

关于对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有关工作

进行安排的通知

 

中心校、初中,县直学校(园),城关片区,民办学校

根据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各校(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界定工作已结束。经财政局、审计局大数据对各校(园)初步确定的名单进行审核,比对出疑似存在问题的学生(幼儿)。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并就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安排。

1、经对全县各校(园)初步确定的13282名学生(幼儿)的户主、父亲、母亲进行审核,涉及财政供养、缴纳领取统筹、村干部、个体工商户等方面内容,其中财政供养26人,统筹退休领费35人,个体工商户282人。资助中心将针对各类问题涉及到的所有学生(幼儿),逐一向各校(园)进行反馈。

2、各校(园)收到反馈结果后,要立即组织对问题学生(幼儿)进行再次核查。对确实贫困的学生(幼儿),各校(园)要搜集整理好导致家庭贫困的直接资料,确定该学生(幼儿)继续享受资助。对不贫困的学生(幼儿),取消享受资格,不得替换。

3、本次核查结束后,各校(园)要将所有享受资助的学生(幼儿)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不到系统的一律不得享受资助。

4、10月29日前,各校(园)将最新的享受资助总花名册电子版(财政局基础表)、纸质版(基础表中的打印表)按学段报县资助中心,并审核系统录入情况。花名册中的人数与人要与全国系统中的人数与人一一对应。中心校、城关片区汇总审核辖区内数据后统一上报。各高中、职中按核定表格式分别上报有资助卡和无资助卡学生名单,无资助卡学生需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各中心校、城关片区要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学生(幼儿)资助工作。要全程监督参与资助工作,对资金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的学生(幼儿)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6、各校(园)收到资助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发放完毕,并将发放花名册复印件及发放的影像资料报县资助中心存档。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姚化茹     电话:13759641369

义务:奚蓉蓉     电话:13892562228

高中:党小维     电话:13892370983

中职:刘 瑜     电话:18691300327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