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2990次发布时间:2019-05-08 09:07

                                                                                                              

蒲学助发【2019】5号

 

关于对全县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

通  知

各中心校、初中,县直学校(园),城关片区,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切实规范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根据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渭教财[20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县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12018年各校(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2018年学生资助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

32019年春季学期贫困学生认定、资金拨付及发放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57日-514日):各校(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需体现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并详细填写自查表。

2、县级检查阶段(515日-531日):县检查组对学前、义务段学校进行抽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必查学校。

3、总结整改阶段(63日-618日):各校(园)针对检查所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县资助中心将就自查整改和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现场调查等形式,主要检查各校(园)资助政策落实及宣传情况,资助资金制度建设情况,资助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资助系统的使用情况、受助学生的认定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对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写自查表,整理完善检查所需档案资料,做到资料详实、数据精准。自查工作务必做到不漏一校。

2、各校(园)在自查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传统管理与信息监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学生资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514日前,以中心校、城关片区为单位上报自查报告纸质版和蒲城县2018年校(园)内资助、社会资助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自查表(附件2)每校(园)必填,中心校、城关片区收集后统一只上报纸质版。

附件:自查表、统计表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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