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助中心唐峰    浏览:3922次发布时间:2019-10-08 10:42

 

蒲学助发[20198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城关片区、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师生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各校(园)要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附件1),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校园网、学校公告栏、家长微信群、QQ群、告家长书和班会等方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办理的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发放的形式等。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调整内容,各校的宣传要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精准资助基层行”走访活动的通知》要求,面向受助学生及家长“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精准宣传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并通过“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宣传育人活动管理模块填报开展情况,上传走访活动照片、视频等素材,加大资助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三是结合教育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宣传资助政策,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老师和同学的关爱,解决他们就学的后顾之忧。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做好政策解释和投诉答复工作。

二、加强资助对象认定,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各校(园)要按照规范管理要求,组织好、实施好新学期的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一是根据《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认定工作,既要做到应助尽助,也要杜绝将非贫困学生认定为贫困学生。二是严格公示制度,以适当的方式、范围,对认定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应及时去除信息。学校(幼儿园)应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三是公示无异议后,各校(园)要在1015日前将拟定的贫困学生名单,按财政局基础表格式分学段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县学生资助中心,以供财政局、审计等部门审核。四是对于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等情形可不作认定;五是全国资助系统在信息查询模块开通了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下发了除一年级新生外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和残疾学生信息,各校在评定时可进行参考。

三、加强资助资金管理,切实做好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学生资助资金是教育民生资金,是各级检查审计的重点,各校()要管好用好资助资金。一是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各校(园)要严格按照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在资助资金发放中,既要据实又要精准更要规范,不得违规发放资金。三是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发放表相关人员签字齐全,发放表既要在学校备案备查,还要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备审。四是各类资助资金从到帐日起一周内发放完毕,不得推迟发放时间。五是县教育局将对秋季资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贫困学生按标准、按时间享受到资助。

四、加强资助信息化管理,切实做好学生信息管理工作。

贫困学生的信息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资金核算、上报统计分析等情况,是学生资助工作掌握数据、了解情况的重要依据,各校()应及时、准确对“两系统”进行数据上报。一是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两系统”的培训及应用工作,尤其是义务、学前教育系统,要落实专人负责系统操作和管理,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不错报、不漏报。二是各校(园)要按照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 11月中旬前要将所有受助的学生信息在系统中进行录入,并且确保信息完整和准确,届时将依据系统录入情况,完成资助资金的拨付。三是要正确操作好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系统,对于经教育局核实享受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务必在省建系统核为“有效数据”或进行补录。四是要处理好“两系统”之间的关系,确保国家系统与省建系统同步运行,确保两个系统受助学生信息一致。五是建立健全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数据库,要按照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精准贫困学生信息,确保上报到县资助中心的建档立卡学生数据与县教育脱贫办一致。六是对学生信息加强保密管理,不得随意将学生信息对外泄露。

五、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切实做好贫困学生建档工作。

学生资助档案建立、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检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各校(园)要切实做好贫困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每项资助工作结束后都要进行搜集、整理、归档,不得随意销毁档案资料;二是要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资料,做到可看可查,杜绝散乱和不完整现象。

六、有关要求。

1、各校()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12字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2019年秋季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各辖区内的学生资助工作由各中心校、城区片区统一布署安排、实施。各校(中心校)校长是本辖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经常性地督促、指导、检查本辖区内学校(园)的资助工作。

3、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按照《2019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附件3—7按各表要求上报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到县资助中心。中心校、城关片区审核、汇总辖区内的花名册后统一上报。

4、各校(园)务必在各类资助资金发放完后一周内,将发放花名册逐页扫描成PDF文件格式,文件名命名为“***校(园)发放花名册123……”。发放花名册电子版上报县资助中心。中心校、城关片区审核、汇总辖区内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后统一上报。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姚化茹     电话:09137235049

义务:奚蓉蓉     电话:09137235049

高中:党小维     电话:09137235063

中职:刘 瑜     电话:09137235063

附件汇总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附件2:《2019年秋季学生资助报表审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3:《财政局基础表》

附件4:《2019年秋季享受国家资助而未能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5:《2019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6:《2019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不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学生(幼儿)花名册》

附件7:《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花名册》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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