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2号

作者:admin    浏览:2636次发布时间:2011-01-10 11:5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寒假的通知

蒲教发〔2011〕2号
 
各乡镇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本学期自2011年元月20日(农历腊月十七日)起散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工作,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各单位总结务必于元月22日前交局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积极动员师生利用假期时间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中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让党的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教育广大师生提倡节俭,反对铺张,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
    三、放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特别要对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提出严格要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执行假期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高度重视校舍、财产安全,做到责任到人。尤其是要加强夜间巡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元月19前交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一份。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放假规定,切实保证教师的假期休息,减轻学生负担,不得随意缩短和延长,坚决不允许义务教育段次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补课及辅导班或为举办者提供场所。同时教育全体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补课。
    五、各单位要提前做好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学校领导成员要提前到校,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开学。开学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教育局将在开学初对全县开学收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