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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社区管理员    浏览:2280次发布时间:2020-10-23 09:07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县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蒲城县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蒲城县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渭南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渭教发〔2017〕4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9〕7号)文件精神,以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结合我县社区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构建开放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建成美丽蒲城、打造四化同步发展的渭北明珠释放人民群众的创新活力。
    到2020年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内容形式丰富多样,教育资源融通共享,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终身学习通道通畅。每年至少有50%的常住人口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成果得到各种形式的有效认定。学习型组织蓬勃发展,终身学习成为居民普遍的精神追求和重要的生活方式。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个,创建市级社区教育试验区3个,全县所有社区必须创建县级社区教育合格区。
    二、领导机构
成立蒲城县社区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运动中心、团县委、老干局、妇联、关工委、残联等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全民学习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的规划、安排、部署、实施、验收、督导。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社区教育基础建设
    1.建立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教育局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着力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发挥社区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区治理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县、镇(街道)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辖区社区教育工作 。
    2.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机构。完善县全民学习中心的社区教育职责;各镇(街道)成立社区教育学校,校长由各中心校校长担任;各村(社区)设立社区教育学习点,由各中心校校长具体负责。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县全民学习中心具体负责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的课程开发、理论研究、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督查验收等。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要在县全民学习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村(社区)社区教育学习点的工作。村(社区)社区教育学习点负责为辖区村(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服务。
    3.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各镇(街道)要鼓励和支持辖区社区教育学校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市级示范区建设,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区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市民学分银行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局做好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市级示范区建设业务指导工作。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创新社区教育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注重制度建设与基层创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
    4.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共同体。民政局要积极推进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发挥学习对组织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引导其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培育社区积极向上的文化,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5.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均衡发展。各镇(街道)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把社区教育切实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辖区教育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服务社区村(居)民学习。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农村社区学习环境,探索研究便民学习的方法和举措。通过城区社区与农村社区结对子等方法,以城带乡,着力补足农村社区教育短板,提升农村社区教育的服务能力,推动区域内社区教育均衡发展。
   (二)统筹共建共享社区教育资源
    6.搭建全民学习网络平台。依托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渭南市社区大学,县全民学习中心要建立和完善服务全县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平台,提供优质学习资源,服务全县社区教育工作。通过社区教育机构自建和引进优质社会教育资源,搭建展示具有地方特色、囊括县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在线学习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为村(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习需求为导向,为社区内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的村(居)民民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7.共享开放学校资源。教育局利用学校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积极发挥县职业教育中心在社区教育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内招募志愿者,向村(居)民提供志愿服务。人社局要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转型发展,推动其成为农村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
    8.统筹共享社区资源。注重社区教育学校与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的资源共享,拓展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区教育功能,推动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服务中心设施统筹、信息共享、服务联动。文化和旅游局、科协、体育运动中心要充分利用历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发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实现一个场所、多种功能,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
    9.充分共享社会资源。文化和旅游局、县科协、农业农村局、体育运动中心等单位研究制定科学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共享机制。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为周边社区提供教育场所。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逐步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支持引导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培训机构、协会等参与社区教育。
   (三)关注重点人群教育。
    10.促进老年教育发展。老干局要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改善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种友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老年大学的相关职能,建设一批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11.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各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主动联系中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社会组织等,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校外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团县委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青少年校外和社区教育中的作用。
    12.重视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各镇(街道)要结合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主动联系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县科协等部门,切实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农家书屋、农村学校科技馆等建设。农业农村局要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妇联、人社局要加强农村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民政局、关工委、残联要重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各类残疾人的培训服务。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保障、康复、培训、就业等问题,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开展退役士兵再就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
    13.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各镇(街道)要积极引导社区广泛开展公民素养、交通安全、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家政服务、生活常识等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全民学习中心要定期对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村(居)民的能力。
    14.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创新教育载体和学习形式,培育一批优质学习项目品牌。教育局在组织中小学课堂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才艺展示、研学旅行、读书沙龙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通过开设学习超市、提供学习地图等形式方便社区居民灵活自主学习。各镇(街道)要推动各村(社区)建设方便快捷的村(居)民学习服务圈。
    15.探索开发特色课程资源。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推进社区教育特色化发展。面向社会征集和建设一批社区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和引导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课程开发,建设一批具有蒲城特色的本土化课程。课程设计要与居民需求、科学普及、文明素养、社区发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实践有机融合。立足城乡社区,面向基层,办好村(居)民家门口的社区教育。
    16.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设。各镇(街道)要结合社区教育品牌创建,遵循关联性、科学性、创新性、操作性的基本原则,主动联系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单位、团队、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探索社区教育发展新方向、管理新模式、实施新途径,促使实验区项目成果成为推动社区教育深入发展的新动力。
    17.加强社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县全民学习中心配备从事社区教育专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教师,岗位要求符合《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教职成司函〔2013〕35号)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实施细则。加大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开发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培训课程,依托县职教中心建立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基地, 形成一支适应社区教育发展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制度,注重在体育教师中培训和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引导各校体育教师服务社区体育工作。根据县域社区教育发展实际,职教中心逐步开设社区教育相关专业,积极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社区教育工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服务社区教育工作,学校将教师从事社区教育的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社区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教育局将开展社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联系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确保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落实到位;住建局要把全民学习中心、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点建设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民学习中心、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点建设用地的征用、报批等工作;民政局要把社区教育作为街道管理创新、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人社局要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局要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支撑;县科协要将《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及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育运动中心要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镇(街道)要统筹协调,整合辖区资源,联系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点办学场地工作。
   (二)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财政局要按照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有所提高。建立健全政府统筹、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结合实际,适应教育特别是成人继续教育的新变化,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逐步加大对建设学习型社会支持力度;逐步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设立社区教育基金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或举办社区教育机构,并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三)建立督查评价机制。县教育督导室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督导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社区教育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统计制度,加强对社区教育发展状况基本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逐步完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进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满意度的测评。
   (四)推进学分银行建设,积累与转换学习成果。县全民学习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的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将社区教育纳入学分银行建设规划,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开发、研制具有学时记载等功能的社区学习卡,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及激励机制。
   (五)营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积极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典型经验。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学习氛围,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