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2168次发布时间:2011-03-16 16:55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开学初,教育局组织对基层学校进行了两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中暴露出来的个别学校门卫工作松散,食堂卫生差等问题以及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蒲政办发[2011]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2011年3月2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1日—4月16日)为自查整改阶段;
        第二阶段(4月17日—4月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
        二、组织领导
        成立蒲城县教育系统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雷林瑞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副局长澹台典谱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股室股长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负责包联学区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督查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立即着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要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制定完备的应急体系;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每一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针对校园安全工作,立即行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和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各校要在开展的“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加强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好原料进口关,规范食品加工、储存环节,要坚决杜绝没有营业资质、没有有效健康证的食堂及从业人员在校经营。要加强春季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卫生服务水平。
        4、各校要从落实门禁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入手,切实加强学校及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从细化班级管理入手,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要定期收缴管制刀具及危险品,强化日常管理,力争形成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5、各校要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事端;要加强警校共建机制,进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科学设立校园周边交通警示标志,杜绝“黑校车”上路,要加强上学、放学、时段治安维护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今年是县上确定的“夯实工作责任年”,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把每一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教育大局稳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