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2220次发布时间:2011-03-22 09:25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

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
    根据省、市转发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春季开学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初中、县直单位,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时间安排
    各初中、县直单位自查自纠从3月21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1、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监管情况以及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情况。
    2、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的行为。
    3、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学校是否存在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4、规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困难学生补助部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在“三限”以外是否以其他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7、免除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8、规范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确保内容完整,信息准确、项目清晰、标准规范、形式与内容一致,并说明收费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要有高度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要有领导组织机构,专人负责。
    2、严格遵循,全面检查。凡是涉及到收费的所有事项,必须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将自查自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校长签字后于3月25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蒲城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