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2288次发布时间:2011-04-08 10:3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蒲城县双创办爱卫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蒲双创办发〔2011〕26号)要求,为了更好地预防疾病,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病媒生物防制的主要内容、时间和安排
    1、灭鼠工作安排
    各级各类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药品统一使用县爱卫办提供的灭鼠药品,统一标准投放,确保灭鼠效果,每年集中灭鼠两次,春、秋季各一次。今年春季购领药品时间为4月10日—20日,集中投放毒饵时间为4月27日—30日。秋季购药时间为9月1日—20日,集中投放毒饵时间为9月27日—30日。投放灭鼠毒饵,连续3-5天逐日查补,做到投放毒饵“量足”、“到位”、“覆盖”均达100%。
    2、灭蚊蝇工作安排
    各学校要将各自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垃圾点等蚊蝇孳生地,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进行喷药消杀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蚊蝇密度,防止流行病的传播。另外,搞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搞好防蝇设施建设,在食堂等部位设置纱窗、纱门、门帘;二是清除蚊蝇孳生地,巩固消灭成果,主要任务是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死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疏通地沟,保持污水排放畅通。
    3、消灭蟑螂
    有蟑螂的学校要调查蟑螂的种类,根据情况进行防治。
    4、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指定专人及时到县爱卫办购领药品,也可直接和县爱卫办消杀服务站联系,由其专业人员定点定时投放消杀,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县爱卫办联系人:刘斌洲    电话:0913-7261580
13992322941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人员、措施、经费三落实。
    2、广泛宣传动员,积极采取各项指施,全面进行检查落实,认真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杂草,消除“四害” 孳生场所。
    3、强化灭鼠药品管理,严禁使用剧毒灭鼠药品,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毒饵、统一时间”的科学防制原则,规范鼠药市场。
    4、各学校必须定期进行消杀工作,同时要落实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长效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记录和档案。
    5、县教育局将联合县爱卫办和卫生监督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监督,将对学校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