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的通知

浏览:3834次发布时间:2021-03-05 11:5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特异体质(含特定疾病、心理异常等)学生的关爱,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要将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关爱等工作纳入校(园)总体工作,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措施,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清实情。各校(园)在开学初要对全校(园)学生进行全面详细摸底调查,要求特异体质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并向学校(园)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各校(园)要及时与特异体质家长签订免责协议,如有隐瞒情况或上报不实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等情况由其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各校(园)要和特异体质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厘清学校(园)、家长的安全责任,并要求家长做好节假日及放学后学生安全监管工作。对新入学的学生,各校(园)应当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

三、建立台账,加强关爱。各校(园)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如实填写《蒲城县特异体质学生基础信息台账》(见附件),做好存档以备县局督查。同时,各校(园)要将特异体质学生情况告知相关教职工,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关爱和照顾,使学生避免在本不应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如有特异体质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子女参加校(园)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校(园)的材料,校(园)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明确程序,规范处置。各校(园)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落实好人员、车辆等。要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其父母及监护人,救助措施应当符合学校(园)的实际能力状况。对于一般的伤病,学校(园)如果有救治能力,可以及时予以救治。对于无力救治的,学校(园)应当立即拨打120和辖区医院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严重程度向县教育局、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各校(园)对于家长告知的学生健康信息,如果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履行义务,保障入学。各校(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劝退特异体质学生接受教育权利。

 

附件:蒲城县特异体质学生基础信息台账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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