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督导室 浏览:2980次发布时间:2021-03-15 08:24
蒲教发〔2021〕8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聘请屈林等144名同志担任责任区
责任督学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更好的履行教育督导职能,不断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20〕2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加强各学校、幼儿园的督导力量。经研究,决定聘请屈林等144名同志兼任我县新一届责任区责任督学,聘期为三年,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任期中,因退休或其他工作原因中止督学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