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计财股 浏览:2934次发布时间:2021-04-26 10:0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段次学生伙食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服务性收费行为,及时结算义务教育段次学生伙食费,依据渭南市物价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渭价发〔2018〕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义务教育段次学生伙食费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原则
义务教育段次学生伙食费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准,以学期为单位及时结算。
二、结算要求
1.临近期末时,各校核算本学期学生实际在校天数,据实结算学生伙食费并进行公示。
2.学校在学生离校时根据伙食费结算情况及时予以清退(毕业年级也要据实结算)。严禁用剩余伙食费抵扣其他费用或作为下学期预收费,同时填写《蒲城县中小学伙食费结算表》。
3.教育局每学期对学生伙食费结算工作进行督查,各片区、中心校做好辖区学校的检查工作。
附件:蒲城县中小学伙食费结算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