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浏览:3646次发布时间:2021-05-17 15:26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

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夏季气温逐渐升高,食物进入霉变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细化食堂规范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堂服务水平,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夏季学校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二、加强管理,科学规范实施

各学校要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库房清理,严把食品入口关,严防变质过期食品原材料入库;库房要干湿区分明确,配备必要的降温设备,不断改善食物储藏环境;严格餐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流程,保证餐具卫生;严格食品采购、加工、留样、配送程序,要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全面做好食堂餐厅卫生,营造干净整洁的师生就餐环境。

三、加强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常态化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方位开展检查,真正把隐患排查彻底,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1.学校储藏室做到干湿分离,通风、防鼠、防蝇虫、防投毒设施齐全,青菜库房配备降温设施。

2.严把食材采购环节,严格进货查验,做到专人收货、专人保管、专人登记,并落实好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学校食堂无腐烂变质、“三无”和过期食材。严禁外购面皮、饸饹等一些半成品熟食或原料。

3.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食材加工,规范流程;严禁给学生食用凉菜、剩饭剩菜等,不得采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严把餐具消毒关和留样关。落实好加工、消毒、留样等制度,切实做好学校领导陪餐工作,针对学生饭菜质量、食堂环境卫生、就餐秩序等问题提出建议及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

四、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通过宣传专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扎实做好从业人员和餐厅管理人员培训和管理,落实好每周安全例会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加强督查,落实活动任务

1.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夯实,排查上再彻底,528日前全面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大排查,并坚持排查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切实把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2.各中心校要对照《蒲城县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开展每月不少于两次全面督查,建立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问题督查台账,并积极督促整改。各片区要定期对辖区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学生夏季食堂食品安全。

3.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包联区域对全县所有学校开展全面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将在第二季度校园安全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

4.各学校于528日前将《蒲城县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及相关影像资料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各包联组。各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的排查情况由中心校汇总上报。

附件:蒲城县夏季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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