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43号

作者:admin    浏览:2030次发布时间:2011-06-03 08:32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四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的

通  知

蒲教发〔2011〕43号
 
各初中、县直学校:
    为了更好地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科学知识,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使青少年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和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提高扎实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超前的科技创新意识,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与陕西省文明办、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陕西省第四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普及科学知识,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推动素质教育的积极开展。
    二、主办及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承办:陕西省科普宣教中心
    协办:陕西科技报社
          西安科技报
          青少年科学探索杂志社
    三、参赛对象
    高中、初中及小学在校学生均可参加。竞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组,参赛者只能参加与自己学历相同或高于自己学历的竞赛。
    四、竞赛内容
    根据参赛对象所学课本知识,结合现实社会生活实践出题,体现科学性、趣味性和实践性。
    五、参赛办法及时间
    集体组织参赛。竞赛试题以及相关的科技知识资料刊登在2011年6月出版的青少年科学探索上,答案由参赛者个人填写,并于2011年7月10日前送交教育局基教一股。
    六、评审与奖励
    本次竞赛省上由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试卷进行评审,以成绩定名次,成绩相同时,采取抽签形式选出。
    大赛共设:
    特等奖30名(每组10名);
    一等奖300名(每组100名);
    二等奖600名(每组200名);
    三等奖3000名(每组1000名)。
    获奖者都将获得奖品并颁发证书。
    另设组织奖100个,对组织工作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先进组织个人奖200名,颁发证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