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转发《渭南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3949次发布时间:2022-04-01 10:40

     

转发《渭南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民办学校:

现将《渭南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规范决策机构组建程序,严把任职条件,优化成员结构,依法及时报备。

二、各民办学校(园)依据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章程示范文本(附件2),结合校(园)情重新修订学校、幼儿园章程。

三、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民办学校于4月20日前完成备案及章程修订工作,同时按照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清单(附件7)顺序装订成册。民办学校材料上报至教育局职教股,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需报送2份材料。民办幼儿园材料由中心校、城区片区审核后上报至教育局学前股。

附件: 1、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2、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3、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表

4、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履历表

5、成员任职承诺

6、民办学校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7、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清单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