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admin    浏览:1962次发布时间:2011-09-16 17:24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经研究,现将《蒲城县教育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蒲城县教育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信息考核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大力宣传推介蒲城教育,并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服务全县教育工作,现对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如下调整和改进:
    第一条: 
    1、信息宣传工作列入全局本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条:考核对象。
    2、局机关股室、综合单位,各初中、县直学校。局机关股室、综合单位由局办公室考核;各初中、县直学校由局办公室牵头,电教中心、宣传中心配合组织考核。
    3、机关股室(11个):办公室、党委办、基教一股、基教二股、人事股、计财股、职教股、信访办、项目办、校建股、宣传中心。
    4、综合单位(7个):督导室、教研室、电教中心、招生办、勤办、青少年活动中心、资助中心。
    第三条:指标分配。
    5、教研室、电教中心、宣传中心每月上报不少于6条。
    6、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党委办、基教一股、基教二股、人事股、计财股、职教股每月上报不少于4条。
    7、督导室、招生办、勤办、资助中心、信访办、项目办、校建股每月上报不少于3条。
    第四条:信息分类。
    8、信息类。包括在各级党政信息系统、政务网刊发的各类信息和党报党刊上发表的各类新闻稿件、消息等。
    9、通讯类。包括在各级党政内刊上刊发的各类典型以及党报党刊上发表的各类通讯、专访等。
    10、调查报告类。包括在各级党政系统和党报党刊上刊发的各类调查报告、理论文章等。
第五条:职责分工
    11、督导室、教研室主要负责调查报告类信息报道,电教中心、宣传中心主要负责通讯类信息报道,其他股室、综合单位主要负责业务范畴的消息、简讯类信息报道。
    12、办公室、电教中心、宣传中心负责信息工作的策划、运作、对外联络。
第六条:报送原则。
    13、机关各股室、综合单位、各初中和县直学校业务范畴,坚持谁负责谁报送。
    14、报送信息三原则:准确、及时、质量好。
    15、报送信息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局机关股室、综合单位信息电子版发到pcjyxinxi@163.com,签字后的文档送局办公室;各初中、县直学校信息报送到电教中心和宣传中心。
    第七条:考核内容。
    16、信息报送情况。
    17、报送信息被采用采编情况。
    18、报送信息获领导批示情况。
    19、紧急、重要信息的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情况。
    第八条:考核办法。
    20、每月完成指标数的计5分,少报一条扣1分。信息奖励得分=县以上采用稿件数×相应得分值,不采用不得分。
    21、考核年度为当年的1月份至12月份,考核单位年度总分=全年信息指标完成得分+信息奖励得分-扣分。
    22、根据信息被采用情况,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档次每篇依次给予单位2分、4分、8分、16分的加分;获领导批示的信息按档次每篇多加2分。
    23、迟报、漏报、瞒报、越级上报每次扣4分,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4、同一稿件多处发表的,以最高级档次加分,不重复累加。市级教育媒体加分比照县级,市级以上依此类推。
    25、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信息报送、采用及累计得分情况,局机关股室、综合单位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各初中、县直学校由电教中心和宣传中心负责统计。对当月报送信息量为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6、各单位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信息,每月底持发表原件及媒体发布信息与办公室核对得分情况。
    第九条:奖励办法。
    27、办公室根据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每年度从考核对象中分类评选全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28、年终,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各单位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档次每篇依次给予信息员不同奖励。
    第十条:
    29、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由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