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度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浏览:3651次发布时间:2022-04-25 17:4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2年度省市县级三好学生

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片区、高中:

现以片区、高中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2022年度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全县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不含复读生),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县、校级评选标准,才有资格入选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

二、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要把思想品德要求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表现。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要注重推荐人选的综合素养,重视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统筹整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倾向,引导学生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成才观。

(二)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级评选标准,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要注意照顾偏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上报前必须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学校、片区通过一定方式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三)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意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进行全面考评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片区、高中要为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要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及上报资料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并将先进事迹以学校、片区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三、资料上报

请于2022年5月6日12:00前,将评选结果(附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信息汇总表(正反一页打印)、申报登记表(PDF版正反一页打印、黑色签字笔正楷填写、不得涂改、照片彩色粘贴,Word电子版、表格不得自行改版)、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无抄袭下载现象)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教育局基教二股。

附件1: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附件2:蒲城县县级中小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附件3: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4:各类登记表PDF版Word版

附件5:2022年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