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股    浏览:4173次发布时间:2022-06-28 11:0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了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1-202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要以《中小学教师年度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蒲教发〔1999〕65号)和《蒲城县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蒲教发〔2015〕34号)文件为依据,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考核办法。各高中校长随同本单位领导成员一并考核。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为现职在岗的所有公办教职工,考核的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内(小数点只舍不入)。

  三、量化考核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考核,根据(蒲教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单位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得分的70%折合后计入该项得分。

  四、除综合单位、县直学校、片区(片区考核结果由所在的学校上报),其余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对被考核人员从思想和工作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具体的评鉴意见。脱产学习人员由本人提供进修院校出具的进修学习期间的思想、学习情况鉴定材料,借调出系统的人员由本人提供被借调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以此作为单位考核的依据;交流轮岗人员在原单位考核(去年竞聘到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在新单位考核),在交流轮岗期间两次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职称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今年的考核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7月6日结束,各单位于6月29日到人事股领取考核表。

上交材料时间:7月4日下午党睦片区、第三高级中学、职教中心、考试中心、督导室、第一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六幼儿园;7月5日上午孙镇片区、桥山中学、后勤服务中心、资助中心、第二幼儿园、第五幼儿园、第九幼儿园;7月5日下午兴镇片区、蒲城中学、电教中心、活动中心、第三幼儿园、第七幼儿园;7月6日上午罕井片区、尧山中学、教研室、特教学校、第八幼儿园、矿区幼儿园、矿区东方幼儿园。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上报表册,将附件1、2纸质版、电子版以word格式上报,按划分时间上交、拷贝到人事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布,并留取影像资料,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透明度。在考核过程中优秀比例的确定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为了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县职改办及局人事股将参与部分学校的考核工作,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汇总

    1. 蒲城县专业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汇总表

    2. 2021至2022学年度量化考核优秀人员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