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督导室    浏览:4497次发布时间:2022-10-25 14:59

 

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做好2022—2023学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现就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县所有义务段学校(含教学点)

二、填报程序及时间

(一)数据填写(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各校根据指标要求填写《学校基础数据表》纸质版(见附件1)。

(二)县级审核(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审核地点: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2.审核时间:孙镇片区:11月16日至11月18日;党睦片区:11月19日至11月21日,兴镇片区:11月22日至11月24日;罕井片区:11月25日至11月27日;城区学校:11月28日至11月30日。

 (三)系统填报(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县级审核通过后待陕西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开放后再进行填报(填报系统网址、系统开放时间、填报说明、学校账号和密码请各校具体关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系统业务群”)。

     (四)材料上报(2022年12月11至12月15日)。系统填报结束后,各校将“学校基础数据表”纸质版经校长签字盖章后上交到教育督导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工作,严密组织,落实责任,依据文件要求,指派专人负责,组织规范填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及审核校验。要明确填报人、审核校验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误报、不虚报,确保数据质量。数据填报由学校主要领导负具体责任,分管领导负监测核实责任、统计填报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确保数据准确。省级监测主要用于对学校优质衡发展程度的分析和定位,不作为奖评依据。各学校要正确对待,根据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填报新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数据上报的新变化,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系统和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的学校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需保持一致,确保数据填报的真实、准确、有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2021年度省级监测反馈情况来看,部分学校对指标的理解和把握上不够全面,填报数据不够准确,部分数据与法定数据有出入。各学校要加强数据填报培训,认真学习各类指标填报要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数据审核。对由于统计人员和填报人员不认真造成数据失真的,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惠周凯 联系电话:0913—7215996

附件

1.学校基础数据表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系统业务群二维码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