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我县幼儿园现状,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尤其是幼儿园立即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初中主管领导核准,并报教育局和县交管大队备案,用车学校或幼儿园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采取各种形式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超员,确保交通安全。
目前正值冬季来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局11月8日《关于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校园安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