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3836次发布时间:2023-02-22 16:4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落实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渭教体卫艺〔2023〕1号)精神,充分展示我县教育成果和广大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合唱展演活动组委会。

 任:马新安

副主任:王军峰      蒋宏杰  吝建伟  杨晓峰

 员:何    李文峰  基教二股、活动中心相关同志,各中小学校长。

二、活动对象与分组

合唱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师生。

活动组别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活动拟定于3月下旬举行,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中小学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需演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为推荐曲目(见附件1),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选择要求符合校园特点,反映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选择具有时代风貌、乐观励志,体现中国精神的优秀合唱作品,鼓励合唱表演形式的创新和原创作品。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教育局基教二股牵头组织,蒲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片区展演。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中旬,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校内展演,倡导开展班级合唱,形成“班班有合唱校校有歌声、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片区负责本辖区中小学展演活动组织和评选,并将优秀队伍与节目于2023年3月25日前上报县局。

第二阶段:县级展演。2023年3月下旬,教育局组织各片区选送的队伍与节目进行集中展演,并组织专家选优秀节目上报市局参加渭南市合唱展演活动。

第三阶段:合唱音乐会。2023年5月底,组织之前上报的队伍与节目,参加渭南市教育局举办全市中小学“唱响新时代”合唱音乐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活动要求

(一)立足展演,广泛动员。各片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展演活动,充分认识合唱活动在培养学生美学素养和音乐普及、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

(二)精心选择,打造精品。各片区、各学校要整合合唱资源,精心选择曲目,传唱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地域特色、展示青少年风采的经典作品,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形成一批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合唱作品。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片区、各学校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以合唱展演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氛围。

附件汇总1.“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推荐曲目

2.“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节目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