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督导室    浏览:2943次发布时间:2023-03-30 14:36

 

蒲教发2023〕24号

                  蒲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综合单位,各督学责任区:

现将《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329

 

 

 

 

 

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23〕25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教育优先发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长效运行机制,构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体系,深化督学队伍管理,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通过创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新督导机制和督导方法,完善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制度,推动责任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三、内容与标准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内容包括:一级指标8项: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工作规范、保障措施、督导方式、整改落实、结果运用;二级指标46项;一票否决事项3项;评估指标相关佐证材料为近三年。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标准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2月—2023年3月中旬)。根据省市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成立蒲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划分督学责任区,聘任责任督学;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开展专题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下旬—2023年11月)。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安排会,部署创建工作,制作、更换挂牌督导公示牌、督学证;各督学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形式,扎实有效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常态化工作,收集整理佐证资料,规范档案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时间节点和“评估标准”,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自查、整改、提高工作

教育局根据“评估标准”逐项核对,上报自查自评报告和申报表,全面做好市级创建工作复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三)省市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迎接市级复核,根据复核反馈意见,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市级复核后,梳理问题清单,再次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问题限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迎检档案资料建设,挖掘、提炼出蒲城特色的挂牌督导工作经验,全面做好省级评估验收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针对省级评估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规范办学(园)行为、提升校园内涵建设,助推蒲城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总督学任组长,副总督学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基教一股、教育督导室等相关股室为成员,负责挂牌督导创新县的安排部署工作。教育督导室牵头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组织责任督学进行常规督导、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信息对接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各校(园)的责任督学及其职责。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补充、登记、管理、培训、考核、问责、奖惩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专(兼)职督学履职进行明确规定,对《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列出具体要求。建立定期议事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确保各项督导工作规范开展。

(三)组强督学队伍。健全督导队伍。根据学校布局,在全县设5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配备1名督学长和业务副督学长,提高责任督学地位、待遇,确保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督导有力。注重督学培训与专业成长,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在线答题、个人自学以及“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学培训,着力提高责任督学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畅通信息交流。努力建立以网络平台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公开教育督导邮箱 pcjydds@126.com、责任区督学微信群或企业微信群,开辟教育督导新途径,在实地督导的基础上,开展网上督导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规范开展工作。按规范要求统一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于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内容。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学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责任区贯彻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少于4次,一学年内必须完成“十个一”重点工作任务(具体见附件3),督导内容包括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316 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师德师风建设、“双减”“五项管理”“课后延时”“疫情防控”等方面。

(六)重视结果运用。将督导结果与学校、幼儿园年终考核、民办学校年检等挂钩,把督导结果作为对校长问责、年度考核、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之中。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送达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供决策参考。责任督学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具有监督权和“一票否优权”。

(七)加大保障力度。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督导专项经费。各校(园)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室内悬挂责任督学工作职责,保障责任督学正常开展活动。各校(园)要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挂牌督导工作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汇总

1.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标准

2.蒲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任务分解表

3.责任督学重点工作任务(“十个一”)

4.陕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实地核查工作规程

5.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