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3757次发布时间:2023-05-15 16:0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3年度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

根据陕教基一办〔202311号、渭教基〔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组织开展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515日518日。

二、评选对象

1.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校。

2.省市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者(含行政人员、学校德育部门人员、班主任等)

三、推荐名额

各学校限报一个集体或一个个人名额,近三年已经获得过此项荣誉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评选条件

1.省市县级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均参照《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1)。

2.省市县级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均参照《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

五、推荐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择优上报、县级评定”的程序进行。

1.各学校组织参评对象自愿填写《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或《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并提交2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学校及个人近一年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支撑资料(含官方媒体通讯);各校负责人填写《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

2.各学校将公示照片,连同集体、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学校及个人一年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支撑资料(含官方媒体通讯)、汇总表,所有材料各一式三份,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送基教二股。

3.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并按渭南市教育局名额分配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组织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按期完成。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师生广泛参与,逐级推荐。凡被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在各级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2.各学校要如期报送材料。各类材料要能如实反映学校和个人德育工作开展情况,体现学校德育品牌、体系建设、常规动作、特色亮点、育人成果。凡被评选为省市县级德育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将在后期全县德育工作培训会中承担经验交流分享任务。

3.各类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报表不得自行改版,打印时删除附件字样。电子版、纸质版须同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渭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4.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3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