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admin    浏览:1802次发布时间:2012-01-04 11:12

通    知

各初中:
    201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已拨付各学校,为了督促检查各学校的发放工作,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各学校的发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1、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2011年秋季界定的学生名单发放,不得随意变更享受对象,不能搞平均分配。
    2、各学校必须在放假前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给学生。
    3、各学校必须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程序进行发放。
    4、各学校要将发放时间通知内审股。
    5、教育局将于2012年元月7日—10日,由内审股、计财股、信访办联合对各学校的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