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2〕11号

作者:admin    浏览:2012次发布时间:2012-02-21 14:27

蒲教发〔2012〕11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纪建设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强化师德师纪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全系统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局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纪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纪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纪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以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廉洁奉献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纪教育,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勇于创新、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师德师纪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全系统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在树立师表形象上实现新提升,在深化教育改革上实现新进展,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在教育管理水平上实现新跨越。
    三、师德师纪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全系统在教师师德师纪建设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存在着一些与教育发展不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教师敬业奉献精神不强,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无心教学、在校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而影响教学工作;有的避重就轻,不愿在教学一线工作;有的对学生缺乏爱心,亲和力不强;有的缺乏责任心,得过且过。
    2、少数教师拜金主义逐渐滋长,以教谋私,违背学生意愿搞有偿家教,滥发教辅资料;有的肆意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的出言动语粗俗,处事简单粗暴,师德师纪滑坡;有的作风轻浮,有失德行为,甚至触犯法律。 
    3、个别教师组织纪律性不强,自由散漫,有的小病大养,久假不归,擅自离岗;有的甚至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4、个别教师私自支教或支教不到岗,私自离岗进修或请人代教,搞第二职业。
    5、个别学校对教师管理有失宽松,私自允许教师离岗,不能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教师队伍管理的规定,缺乏刚性制约措施,导致少数教师出现脱岗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给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造成混乱,而且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不良反响,给全县教育事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纪建设的主要措施
    1、树立正确导向,强化师德师纪建设机制
    ⑴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利用座谈、开会、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师德师纪教育,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充分挖掘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内涵,努力探索加强师德修养的有效途径。
    ⑵每年4月份为师德师纪活动整顿月,在教师中深入开展师德师纪整顿活动,每年5月份为师德考核月,要切实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绩效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教师档案,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⑶每学期开展一次以提升师德师纪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或论坛活动,设立“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大力开展师德师纪建设的典型示范表彰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新时期教师的新形象,为师德师纪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重视师德师纪教育,健全师德师纪建设的学习培训制度
    ⑴春秋两季开学后的第二周,各校要集中开展师德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讨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等,提高教师遵守师德规范的自觉性。
    ⑵利用每周全干会,组织教师学习各级各类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家长满意的教师。
    ⑶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各校精心选择一部分德高望重、业务精湛的中青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从思想、品德、工作等方面帮助青年教师提高素养,引导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
    3、严格管理,完善师德师纪建设的考核评价
    ⑴各校要将师德师纪建设贯穿于学校教育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并完善教学评议机制、教研评价机制,严格教学、教研惩戒制度,把端正教学态度、严肃教学风气、加强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的整体工作中,融入教学、教研和服务学生的工作中。
    ⑵建立师德师纪监督评价机制。建立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纪建设监督评价体系,通过问卷、座谈、家访、家长会、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教师的师德状况。
    4、关注教师,促进师德师纪建设的和谐发展
    ⑴关注教师思想。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强化五种意识:一是效率意识,提高单位时间的课堂教学效率,为学生减负的同时减少自己的低效劳动;二是服务意识,营造宽松、愉悦、和谐的教学环境,让教师的“教”服务于学生的“学”;三是合作意识,教育引导教师与同行真心切磋探究,同学生贴心交流沟通,积极合作,共同受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大局意识,教育引导教师要摒弃狭隘思想,胸怀大局,处理好个人与学校的关系,不说不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学校的事;五是奉献意识,教育引导教师要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以事业为重,爱岗敬业,发挥个人的最大潜能,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   
    ⑵关注教师情感。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真诚投入感情,理解信任教师,倾注人文关怀,关注教师潜力,发展性地评价教师;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多一些商量,少一点命令;多一些鼓励,少一点批评;多一些发现,少一点埋没;多一些期待,少一点责备。
    ⑶关注教师生活。大力改善教师办公条件,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有食堂的学校要改善伙食,为在校教师提供营养卫生的工作就餐;拓宽筹资途径,逐步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定期为教师进行体检,多关心年老体弱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的生活;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教职工文体比赛、联欢等活动。
    5、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各级师德师纪相关规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离职进修和长期请假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08]57号)文件精神,于2012年3月5日前对本单位教师的上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上岗的人员逐一摸排,弄清情况,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者,要督促他们办理请假手续。对于请人代教和私自离岗到外地应聘或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各单位要尽快与本人取得联系,做好这些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岗,经劝说不返岗者,各单位于2012年3月10日前向教育局书面上报其情况,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做好进一步处理。处理意见如下:
    ⑴ “请人代教”、“擅自离岗”等问题。经调查属实后,将予以通报全县,情节严重者,对当事人予以解聘,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⑵未按请病、事假规定权限办理请假手续脱岗者,经调查属实后,视其情节做相应处理:情节较轻者,当事人以及主要领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情况严重者,对当事人予以解聘,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⑶在职教师违背学生意愿搞“有偿家教”、“滥发教辅资料”者,经调查属实后,收缴其违规所得费用,且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来年不得普调薪级工资,不得晋升教师职务。经教育后仍从事者将予以通报全县,在城区工作者调离城区,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者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从严处理。
    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经调查属实后,视其情节做相应处理: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来年不得普调薪级工资,不得晋升教师职务;情节严重者,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者,追究当事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⑸对于不服从分配,有失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严重影响者,学校要适时指定专人谈话,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五、几点要求
    1、为了确保师德师纪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师德师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促进和提高学校工作的一个有力措施来抓。
    2、各校根据存在的师德问题,四月份开展为期一月的师德师纪建设整顿活动。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揭摆,认真分析,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解决。在活动中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3、教育局成立督查组,不定期、不定时对各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我县师德师纪建设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4、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负全责。因师德师纪问题引起媒体曝光、信访等,学校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并使其情况追究领导责任。
    5、各校四月底以前,将学校加强师德师纪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上报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