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5372次发布时间:2024-03-18 08:27

蒲教党〔20249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弘扬正气、选树典型,激励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教育事业中立足岗位争优秀、履职尽责创先进,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两优一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评选工作程序,扎实做好“两优一先”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通过表彰,推动全系统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原则

评选应遵循“优中选优,标杆示范;注重一线,代表广泛;严格审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注重在各领域、各工作岗位,挖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注重工作实绩,严把评选关口,真正把表率力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全系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优秀共产党员60名。

四、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

1.评选对象: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2.评选条件:以班子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响好的“五好”党组织标准为基本要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坚决贯彻局党组决策部署,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能够大胆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示范引领作用突出且党员干部无违反工作纪律以及师德师风等行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对象: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专职或兼职党务干部。

2.评选条件: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建业务知识,熟悉本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模范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在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一围绕两争当”主题党建活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青少年党校运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中主动作为、成绩显著,党员群众公认。

)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对象:教育系统各领域正式中共党员。

2.评选条件: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在党意识强,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承担任务,特别是在推进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清廉建设、校园安全、后勤管理等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表彰或肯定的党员优先推荐。

五、评选办法

1.教育系统“两优一先”评选根据规定的标准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在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对标评选条件(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达到90分以上的形成15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并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上报(限报推荐人数各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与个人工作实际相结合,推荐表彰对象要形成15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并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4)。

2.局党组根据推荐情况,依据评选条件,指派专人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及个人有关情况,现场进行核查验收、专项考察,并现场赋分排名,根据分值排名情况初步确定表彰对象,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评选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优中选优,提高推荐工作质量。

2.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支委会专题研究“两优一先”推荐对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局党委办公室。

3.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的工作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为建设渭北教育中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党建工作检查对照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

3.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2024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