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1510次发布时间:2024-05-24 03:5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制定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实施方案,请各股室、单位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实施方案》、股室和单位的职责职能,持续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促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现就落实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各综合单位负责人、各片区主任、各校园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蒋宏杰担任,副主任由基教二股股长何华担任,负责分工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事宜。

其中,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通知各单位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事宜,基教二股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关工委负责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中心负责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安稳股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基教一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落实,其他股室依据各自职责职能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各片区负责督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各校园长是各自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心理健康教育。

二、存在问题

(一)教育“内卷化”越发严重。

教育优质资源“紧俏”,家长期望值过高,未成年人升学压力、成长压力越来越大,导致网瘾、早恋、叛逆、抑郁、自闭、焦虑紧张、逃课逃学等现象频发。(责任主体:督导室、基教一股、基教二股、学前股、双减办、安稳股、家教中心,各校园)

(二)学校心理辅导不到位。

教育系统仅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3名,专业心理学教师师资力量不足,其他兼职教师因专业程度受限工作成效不高,学校心理健康课堂开设不够,心理辅导室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心理辅导室缺乏必要场地和必需设备。(责任主体:人事股、基教一股、督导室、校建股,各校园)

(三)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协作不紧密。

家长不重视参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缺乏相关常识和知识,部分家长对心理健康问题有回避、恐惧心态,学校和家长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发现问题不能正确面对和及时就医。(责任主体:家教中心、关工委,各校园)

三、建议措施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人员经费投入保障考核机制。统筹招引心理专业教师,建立各类激励和牵引机制,不断提升心理学专业教师专业水平。(责任主体:教发中心、计财股、人事股,各校园)

(二)中小学校设立专门心理辅导室,提前预判、筛选、分类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有效心理咨询和个性化支持。(责任主体:督导室、安稳股、基教二股,各校园)

(三)各中小学校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纳入教学规划、常规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齐上足体音美课程。鼓励学生参与各种体育运动、文艺社团和“读书分享”、“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责任主体:基教一股、基教二股、学前股,各校园)

(四)强化“五育并举”融合心理健康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师心理素养培育相结合,定期组织面向广大师生家长的心理健康讲座和交流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责任主体:基教一股、基教二股、学前股、人事股、教发中心、家教中心、关工委,各校园)

(五)加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抗挫折教育,让他们远离手机、网络影响,全面发展。(责任主体:安稳股、基教一股、电教中心,各校园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主体要正确认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照存在问题、建议措施,结合职责职能,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做好资料留存。

2.各股室、综合单位于6月5日前将履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形成200字左右材料送基教二股。

3.各校园于5月31日前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整改,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常态、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