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稳股    浏览:1959次发布时间:2024-06-12 03:48

 

蒲教发202449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蒲城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扎实做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1日


 

 

 

 

 

蒲城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渭南市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教发2024〕35号),进一步健全我县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责任到位、措施有效、处置规范、齐抓共管的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马新安

副组长:王军峰   王  奇  蒋宏杰  吝建伟  由光辉

   雷建军  史典铎  白小红  王东升

 员:机关各股室,各片区,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稳定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稳定股股长担任,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督查、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责任分工。各校要结合实际成立由学校校长负总责,班主任、学科教师、教职工、团队辅导员、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委员会,专项负责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和处置等工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信息(负责人、联系电话),并通过校务公开、宣传栏、家校群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制定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能,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夯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做好压力传导。

(二)强化家校联系,细化工作举措。各校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不断细化工作举措。持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题讲座、开展一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摸排、开展一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事件处置专题培训),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普及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知识技能,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密切家校沟通,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及时查找发生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三)规范日常管理,依法依规处置。各校要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隐形辍学学生以及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加强日常关爱帮扶,建立健全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两账一档”(隐患排查台账、问题整改台帐和欺凌事件处置专项档案),规范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暴力侵害和欺凌应主动制止,及时告知家长进行协调处理,并立即向县局上报准确、客观、详实的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迅速联系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置。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的处置主体是学校,各校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完善校纪校规,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要完善细化调查处理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判定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实施者、安抚保护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把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教职工发现、学生及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按照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认定,并依规处置。县局将建立并细化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确需复查的,组织专人启动复查,复查结束后,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及家长,并向市教育局报备。

(四)加强工作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各片区、中心校要围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内容,对所辖中小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校要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流程,压实岗位责任,强化预防机制,积极探索在班级中设置学生安全员和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不断形成工作报告、应急预案、惩戒制度等长效机制,坚持做到“预防为主、惩戒为辅、抓常抓长、治标治本”,确保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零事故或低事故发生。县局将把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和平安校园创建中,不断健全问责机制,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突出的单位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四、阶段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13日)。各校全面部署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当前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排查各种苗头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4日至6月30日)。针对摸排结果,对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做好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片区、中心校要围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机构制度、应急预案、处置流程、日常监管、工作成效等情况对辖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县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的单位严肃问责。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日)。各校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提炼特色亮点,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广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校要把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首要任务和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工作谋划到位、安排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范治理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有效提高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

(三)及时报告、全面总结。各片区、中心校要掌握辖区学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情况,做好日常监管指导,及时梳理上报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各校要对照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及时改进,分别于6月25日、9月27日、12月31日前将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过程资料和推进情况报送县局安全稳定股(电子版发至安稳股邮箱pcjyaw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