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浏览:1155次发布时间:2024-08-21 08:17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高中、中职学校:

按照蒲城县慈善协会要求,现将《蒲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的使用方案》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落实、上报工作。

 

附件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4819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的使用方案

按照北京吉瑞天时首饰有限公司与蒲城县慈善协会友好协商,由蒲城县慈善协会组织,北京吉瑞天时首饰有限公司爱心企业设立教育助学金,自愿捐赠人民币¥2000000(贰佰万元整)。为了保证该助学金真正发挥资助我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鼓励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的浓厚氛围,现制定蒲城县“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使用方案如下:

:组织机构

组长:马新安

副组长:     由光辉   吝建伟

成员:教育局相关股室股长、各高中、初中校长及资助中心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资助学校和项目的审定;负责资助对象的确定;负责督促资助金的发放和使用监管;负责相关的联系和协调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室主任由资助中心主任担任。

二、资金用途

经双方协商确定,主要用于:

()20万元用于蒲城县陈庄镇九年制学校(原陈庄镇初级中学)教学补助;

()、定向用于资助2024年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定向用于资助在蒲城县就读家庭经济困难高中一、 二年级学生。

()、定向用于奖励高、中考优秀学生。

 三、资助对象:

12024年蒲城县就读的蒲城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和蒲城县就读的蒲城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主要针对以下情况:①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③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④已脱贫家庭学生⑤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对象,蒲城县就读的蒲城籍高考和中考前100名学生。

 四、资助标准

1、资助2024年蒲城县就读的蒲城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200人, 本科5000元,专科3000元,平均每人4000元,共计80万元。

2、资助蒲城县就读的蒲城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一、二年级学生400人,每人1500元,共计60万元。

3、奖励蒲城就读的蒲城籍高考前100名学生,每人2000元, 共计20万元。

4、奖励蒲城就读的蒲城籍中考前100名学生,每人2000元, 共计20万元。

五、工作程序

1、所有对象由资助中心与高中、初中和县贫困库、高考、中考成绩对比,确定需资助和奖励名单。

2、资助资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100万(高考前100名、中考前1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本科学生),第二次发放80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高中一、二年级学生)。

3、由学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高、中考优秀学生填写(附件1)《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2)《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汇总表》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大学新生)、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资助卡或家长银行卡),学校审查、汇总后,于830日 前报县资助中心。

4、蒲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5、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对上报的申请表进行汇总确定资助名单, 同时报领导小组审批。

六、相关要求

1、“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由蒲城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管理。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向北京吉瑞天时首饰有限公司与蒲城县慈善协会提供专用帐号,设立专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要建立“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档案。对资助学校项目申请、拨款单据等妥善保管。由学生或家长领取,保留发放和领取的影像资料,对发放的原始单据、学生或家长领取签名按规定保存并报送县慈善协会和

捐赠人。各校建立“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档案,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3、蒲城县教育体育局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情况,自觉接受慈善协会、捐赠人、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4、蒲城县教育体育局应组织受助学校和学生与“吉瑞天时”教育助学金的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汇报学校的办学情况、学生的成长情况、指导学生给捐赠者复信,架起沟通桥梁,共同走向美好未来。

5、各校要通过捐赠活动在全校开展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立志成才、回馈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