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2〕41号

作者:admin    浏览:1733次发布时间:2012-05-18 08:28

蒲教发〔2012〕41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的

通      知

 
各民办学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十周年,为了加大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氛围,规范和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庆祝《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林瑞
    副组长:王冬印    苏耀锋    
    成  员:唐天社    李转运    王鹏飞   
            王西宁    李  宾    杨李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加强管理和引导,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三、活动内容
    1、评选表彰一批近年来为民办教育做出成绩的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
    2、举办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访谈;
    3、举办师生演讲或论坛活动;
    4、举办民办教育成果展;
    5、组织参加市教育局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6、组织办学人考察学习。
    四、活动要求和时间安排
 
内      容
要       求
时       间
表彰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
具体见教育局通知
9月份
举办者、校长访谈
各校自备访谈内容,突出
办学特色和亮点。不超过十分钟
5月20日——7月20日
教师、学生论坛
依据蒲教发〔2012〕12〔2012〕14号文件
8月10日前
民办教育成果展
提前搜集资料和内容,规格统一要求
5月20日——6月20日
考 察 学 习
组织办学人和校长到宜川中学等校学习考察
6月底以前
参加市局成果展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本次宣传庆祝活动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实施工作,精心筹划,认真准备,按时完成好工作任务。
    2、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取得实效。各民办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把本次活动抓紧抓好,特别要认真学习教育局教师论坛和学生论坛的有关文件,真正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展现我县民办教育的水平。
    3、加强检查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县教育局将对各民办学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估范畴。各校于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计划报教育局职教股。活动结束后,各民办学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县教育局职
教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