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助中心 浏览:3918次发布时间:2025-06-13 17:29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资助中心: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25〕1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将在我县继续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顺利实施,教育体育局成立“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新安 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军峰 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
裴 振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雷建军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冯利君 教育体育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雷建军同志兼任,成员由资助中心、教育工会、人事股、监察室、各片区负责人担任,负责对上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资助的范围如下:
1、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万元。
三、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政策宣传。各片区组织召开辖区内校(园)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励耕计划申报工作。
(二)个人申请。各校(园)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原则上为隔年申请,对重症、突发意外等特困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离岗的教师,提供离岗前任教学科、年级、班级、离岗时间的证明。
2、转岗的教师,提供转岗前任教学科、年级、班级、转岗时间、现从事岗位的证明。
3、因重大疾病申请者,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费用结算单复印件,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非教师本人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突发事件申请者,要提供突发事件相关证明(交通事故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三)组织评审。各校(园)须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资料递交评审推荐小组审查、公开评议,重点关注申报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相关信息填报是否无误,初步确定受助名单并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下列情形的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核通过后校(园)将初步受助名单提交各片区,由各片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各片区于7月4日前将受助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中心。由县教育体育局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复审、组织联评,确定全县受助教师名单(含重点资助教师)。
(四)上交资料。每名申请资助的老师资料单独用档案袋封装,封面上标清单位、姓名和申请等次。材料顺序为①教师的资助申请书②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中国银行工资绩效卡复印件1份⑤公示照片⑥证明贫困的相关资料⑦励耕计划教师信息模板⑧励耕计划推荐函⑨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五)公示上报。受助教师名单确定后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并设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电话:7235063。公示中,如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快速处置;经公示及联评无异议后,由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励耕计划困难教师信息模板”,将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上报市、省相关部门复审。
(六)资金发放。材料终审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并通过网站公示。公示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助教师拨付资金,资助中心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查看资金拨付情况,拨款成功的,各片区及时通知老师查收,拨付失败的账户信息,资助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再次报送准确信息。
(七)档案整理。各校(园)、资助中心均要建立资助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检查。
(八)资料收集。项目开展过程中,各校(园)、片区和资助中心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等图片和视频),同时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以备检查评估。项目结束后,各片区将影像资料及典型案例材料报送资助中心。
四、几点要求:
(一)各片区、校(园)要充分认识励耕计划资助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的实施对于长期坚守在一线工作的贫困教师意义重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班子会、全干会,广泛宣传励耕计划的政策内容、资助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知悉此项政策。把国家资助教育项目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
(二)各片区、校(园)根据实际,成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教师个人申请、教师代表评议、学校研究、公示等环节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切实做到资助对象无质疑、资助结果零投诉,把好事办好。
(三)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选择受助对象,坚持做到“应助尽助、不贫不助”。坚决杜绝评选存在“小病大养、久假不归”;工作有重大失误;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法违规(包括交通法规)等行为的家庭贫困教师。
(四)要坚决杜绝工作粗糙、不负责任、不按程序操作、政策执行不到位、随便调整资助标准与资助范围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因工作失误、不规范造成上访,影响教育形象和导致资助项目取消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取消该片区、校(园)资助计划。
联系人:刘 瑜 电 话:0913-7235063
地 址:蒲城县尧山路与迎宾路十字向北50米
1.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2.励耕计划教师信息模板
3.励耕计划推荐函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