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497次发布时间:2025-06-30 16:18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评选推荐2025年度“校园餐”先进
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推动我县“校园餐”工作提水平、上台阶,激励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校园餐”学校开展先进工作者评选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0日前,各学校完成评选推荐和上报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先进个人:从事学校“校园餐”工作管理人员
三、评选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积极奉献,在县域“校园餐”实施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绩突出。
2.熟悉掌握“校园餐”相关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中有方法、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3.热爱学校后勤及“校园餐”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从事“校园餐”工作2年以上,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任职学校具有一定规模食堂并供餐,学校食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精细,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任职期间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无资金、食品安全事故。
四、评选办法
先进工作者由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并逐级上报、层层审核确定候选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经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表彰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校园餐”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
(二)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评选范围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不再递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三)实行“一票否决”。若发现在实施“校园餐”过程中,在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全年被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下发整改处理的学校,立即取消候选学校及候选人其资格。
(四)严格报批手续。各学校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推荐、审核手续,及时报送候选人评审表和相关材料。
上报材料要求:先进工作者单行材料、评选推荐表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务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到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材料不齐或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