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高考网上报名操作要点

作者:admin    浏览:2374次发布时间:2009-11-25 10:09

高考网上报名操作要点

 

总结O九年高考网上报名得失,按照报名的时间、程序和我县实际,拟定此操作要点,以指导各用户的工作。

一、200911月底以前要完成的工作:

1、补充、完善网上报名的硬件设备,包括网络运行状况、电脑设施、打印机、照像采用的摄像设备等。

2、县、校、班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3、县招办更新中学报名点信息,生成中学用户。

4、中学用户更新毕业班信息,生成班主任用户。

5、中学进行资格审查,依据合格人数申请报名条。

6、县招办依据申请人数,审核学校报名条数量,各校打印报名条。

7、中学按班给资审合格的在校考生分发报名条。

8、指导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演练。

各级用户名、密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不得外传、泄露。

报名条是考生网上报名、查询成绩和网上填报志愿的重要凭证,叮嘱其妥善保存,严防丢失和密码泄露。同时又是班、校资审合格的依据。

各中学可根据生源状况,在报名期间多次申请报名条,招办审查同意后,予以批准。不得多申请,留空额。再次申报报名条,必须是在上一次申报报名条人数报名完毕的前提下进行。

考生报名条确系丢失,可通过系统查询其报名号等信息,不得另发给不同密码和报名号的报名条。发放报名条时,同时收取报名考试等费用。

20091130前在校生报名资审结束。

二、2009121日—7日要完成的工作:

1、组织考生凭报名条中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2、考生初次登录系统,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违规处理办法》、《诚信承诺书》,修改密码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可暂不确认)。

3、考生再次登录系统,可修改报名信息,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

4、考生信息确认后,可登录浏览,但无权修改。若发现仍有错误,可申请学校给予修改。

5、考生填写报名信息的有关要求:

①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要求填写家庭详细通信地址,原则上不得填所在中学。一般应填写为××省××县××乡××村××组。

②收件人:必须和考生姓名一致。家长或亲属代收应注明“×××”转考生本人。

③接收信息的手机号码:必须是移动公司或联通公司等用户,不能是小灵通和固定电话。必须是年度内有效的联系号码。

中学、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报名动态信息,提早提醒、督促考生网上报名和反复校对信息。

④身份证号、邮政编码、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学业水平考试号、出生日期的输入应在计算机输入法的半角状态下进行。

⑤家庭主要成员,无工作单位填家庭住址,职务可填务农、经商等。

⑥本人简历,必按要求从最后学历(最高学历)填起。

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号,凡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考生必填。

⑧既往病史应如实填写,如无,填“无”;如有,填写疾病名称。

⑨籍贯填写不能太冗长,一般填写ⅹⅹⅹⅹ县即可。

⑩固定电话号码前应加区号。

三、2009128日至1222日要完成的工作:

1、班主任填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评语。

在校生由班主任登录系统,填写评语,学校审核。

非在校生由学校发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生到相关单位审核,鉴定人签字盖章,学校指定专人输入,原表留存。

在学校未审核前,班主任可以修改评语。

班主任填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评语,也是班主任对考生资格的再次复查。填写了评语即视为班主任复查合格。

2、学校审核、打印评语表。

学校先打印考生评语确认表,由班主任签名确认。如有错误,立即修改。

学校再审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评语也是对考生资格的一次复查。审核通过即视为学校复查合格。

3、采集照片,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

开始采集照片,必须在考生文字信息填写和确认没有问题的前提下进行。

①采集照片为上网在线照像。照像标准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照相的通知》(陕招办〔200634号)文件。

②照像由县招办统一管理。以中学为单位设立照像用户。

③考生凭报名条和身份证,以校内班级为单位参加照像,要固定专人确认身份,防止张冠李戴,冒名顶替。

④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由考生签字确认,不得代签。打印之前,考生信息纠错由学校修改;打印之后,考生信息纠错由县招办修改。学校、县招办修改学生信息差错后,必须打印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签。

学校修改信息后,仍发现有错误的考生,本人持报名条和有关证件,于1220日前到县招生办修改,并即确认。

4、县招办考生资格复查和信息确认。

县招办复查确认的内容:

①非在校考生和在校有问题考生的资格复查;

②所有考生报名资格的确认;

③少数民族考生的确认,考生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县招办复查确认;

④考生的政治面貌的确认,考生若填写了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信息,需由相应组织出举证明,县招办复查确认;

四、以上时间和要点,请严格执行,不得延时误事,以免影响全县整体工作。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