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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2674次发布时间:2012-04-09 08:12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职中、县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纪发【2012】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决定开展春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初中、职中、幼儿园、县直学校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自纠从4月9日开始至4月13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一)中小学入学秩序和招生行为情况
    1、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简称“占坑班”)情况;
    2、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及查处情况;
    3、小学生入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情况;
    4、学校招收特长生及其对特长生收费情况;
    5、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中职学校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是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3、改制后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的收费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收费情况;
    4、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坚持自愿的原则;
    2、是否存在统一为学生推荐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领导组织机构,专人负责,责任明确。
    2、周密安排,全面检查。近期,省、市检查组将对我县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凡是涉及到检查内容的所有收费事项,必须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校长签字后于4月13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4、扎实整改,严肃处理。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制定措施,扎实整改,对影响恶劣的,将严肃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