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吴纲    浏览:2737次发布时间:2012-09-14 14:3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民办学校:
    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营养餐资金安全规范,现要求各单位核实上报本学期在校学生人数,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单位: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
    二、各学校开学后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如实填报统计表,上报统计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校长(负责人)、会计签名。
    三、学生核增学校必须提供学生来源学校详细情况。
    四、严格公办学校控制班额。初始年级班额超出55人的,超出部分学生不再拨付经费;班额超出60人的,除超出学生不再拨付经费外,并按照超出1名学生扣减1名学生经费核算。其他年级班额超出60人的,超出部分学生不再拨付经费;班额超出70人的,除超出学生不再拨付经费外,并按照超出1名学生扣减1名学生经费核算。
    五、教育局在各校统计学生数工作结束后,进一步和电子学籍人数、“蛋奶工程”实施等数据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按统计表人数核查。虚报学生数的,除扣减虚报学生经费外,按照虚报1名扣减5名学生经费的办法核拨经费。
    六、各学校校长(负责人)务必实事求是,准确填报,对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在全县通报,并扣减相应指标。
    七、统计表务必于9月21日以前完成上报,同时向计财股邮箱(jicaigu7222142@sina.com)上报电子版及学生报到花名册复印件(须有家长联系信息)。
    八、统计核定工作联系电话:7222142
                   联 系 人:刘喜民
    附: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2、2012秋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统计表(汇总表)学校2012年秋季学生数统计.xls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