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吴纲    浏览:2200次发布时间:2012-09-25 09:14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依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确保校园纯洁稳定”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县各学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反邪教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要做到有主题课,有主题活动,有形式和内容,确保教育效果,确保师生全员参与,并要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铲除邪教毒瘤、建设“无邪教校园”为目标,将反邪教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集中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的政策,增强广发师生警惕邪教、反对邪教的意识,提高识别邪教、抵御邪教的能力。
    二、时间主题
    活动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20日。
    活动主题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确保校园纯洁稳定”。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世情、国情和县情教育,大力宣传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安排,宣传教育系统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增强师生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
    (二)大力揭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使广大师生对各种邪教的危害性及其特点有明确认识,从而认识邪教、远离邪教、抵制邪教。
    (三)大力开展法律、科技、宗教等知识宣传,培养广大师生崇尚科学、识别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邪教与宗教区别的宣传,教育师生用科学方法和态度认识揭露邪教骗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认真策划,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成效。宣传形式要贴近师生实际、贴近生活,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确保“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效。
    (二)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墙报板报、宣传标语等载体,采取上警示教育课、召开主题班会、撰写反邪教文章、向家长致一封反邪教公开信、组织观看反邪教教育宣传片、开展校园主题活动等形式,集中开展校园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师生抵御邪教侵蚀的免疫力。
    (三)及时总结。各学校要及时收集教育宣传活动的有关信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电子版)送至教育局基教二股。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