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研发(2012)09号

作者:穆福存    浏览:4350次发布时间:2012-11-21 14:34

蒲教研发(2012)09号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师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中国学校特色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子课题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在特色学校建设上的交流与合作,经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国家教师科研“十二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中国学校特色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子课题,现就有关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课题基本信息
名称:中国学校特色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
类别:全国重点课题
编号:CTF120576
二、申报范围
参加本次课题申报的单位包括全县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特色建设实验学校(名单见附件1)必须参加此次课题申报,其他学校不作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子课题立项要求以单位名义作为实验学校申报。
2.每所学校限报一个子课题,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负责人。
3.课题题目要结合学校实际在《课题实施指南》(见附件2)所列题目中选定。
4.课题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员(3—5人)要有科研积极性,有能力、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5.申报学校应为课题研究与管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证。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单位的主管领导要详细阅读《课题实施指南》(见附件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中国学校特色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一式四份,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务必在12月3日前报教研室信息组复核,并快递至总课题组秘书处(北京市100036-65信箱《总课题组秘书处》)。电子版同时传至指定电子邮箱(cntsedu@126.com)。
2.经总课题组专家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分别下发子课题立项证书、子课题科研组组长聘书、实验校证书、匾牌。
3.在申报获得批准后,实验学校需向总课题组缴纳用于牌证制作、专家咨询、共性方案提供、资料、专项研讨等的科研指导服务费3800元(直至课题结束)。
 
联系人:屈怀辉      联系电话:15319147939
邮  箱:qu_hh@sohu.com
 
附件:
附件2012-11.rar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