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13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90次发布时间:2013-05-02 10:41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13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
通        知
 
 
 
各民办学校: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民办学校中开展展各类先进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先进教师及模范班主任
    先进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学校从事教学、教研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学一线专任教师;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现任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受到师生好评。
    3、师德标兵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师德标兵的参评对象为在本校任教满3年(含)以上的一线教师,在德育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4月19日-4月22日)。各校依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做好宣传动员,明确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和办法。
    2、报名阶段(4月23日-4月30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向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个人近年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职称本、发表论文的刊物或专著;原件及单行材料(要求真人真事,事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初评阶段(5月2日-5月6日)。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评。
    ①公示申报人员近年来的获奖情况;
    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③教职工代表根据申报人员获奖证件、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及教学实绩等进行现场民主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④公示初评结果。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核、业务考核及民主推荐情况,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⑤上报评选结果。推荐上报各类人员的材料,每人一袋,将各类证件装订成册,并提供个人单行材料和学校推荐情况介绍(纸质和电子版)、先进事迹的影像资料(电子版),于5月6日前上报教育局职教股。
    4、全县联评阶段(5月7日-5月30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并结合其获奖情况、先进事迹、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出拟表彰人选,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类先进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推荐,注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的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4、对于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各单位依据文后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见附件2)。
 
 
    附件:1、各类先进评选条件.doc 
          2、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