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3〕43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3896次发布时间:2013-05-15 11:22

蒲教发〔2013〕43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
通     知
 
 
各初中、县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引导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健康科学发展,展示我县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成果和幼儿教师的风采,推广幼儿教师在自制玩教具方面的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自制玩教具均可参评。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和参加过其他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曾获奖的自制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科学原理,具有安全性,满足幼教要求,对激发幼儿兴趣及智力开发等方面有显著作用。
    (二)玩教具设计构思新颖,能突出鲜明地显示教学现象,给幼儿以启发。
    (三)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外形美观,造价低廉,便于自制推广。
    (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注重参与面,广泛发动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杜绝直接指定幼儿园参评而不进行布置和筛选的做法,切实保证园园参与,好中选优,按质按时完成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初中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按照分配的指标(见附件1)推荐玩教具参加评选,大型玩教具可用模型参评。
    (三)推荐的玩教具要填写“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见附件3),填写申报表时,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圆珠笔。申报表均需申报者所在单位、所属辅导区初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请各初中于6月5日前将推荐的玩教具报送县教育局职教股,同时报送“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上报的玩教具要贴标签,标签格式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玩教具名称”。
    四、表彰奖励办法
    (一)按照参评作品总量10%、15%、20%的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同时将优秀作品上报市局参评。
    (二)对获奖的玩教具作者发放获奖证书。
    联 系 人:王西宁
    联系电话:7219741
    电子邮箱:zhijiaogu741@163.com
    附件:
    1.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推荐指标分配表.doc
    2.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推荐汇总表.doc
    3.蒲城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