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55次发布时间:2013-05-22 08:4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综治委相关文件精神,5月份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月,现就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1、整治校园周边非法设置文化娱乐场所的问题。清理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美容美发店等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清理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响书刊点。
    2、整治校园周边非法经营问题。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整顿校园周边食堂、商店、摊点、托管中心非法经营的问题、依法查处“三无”食品。
    3、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问题。治理学校、幼儿园周边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违章停车、违章鸣号、非机动车违规骑行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加强城区学校学生上放学时段校门口交警执勤力量,及时疏导交通;依法设置学校、幼儿园门口道路斑马线、红绿灯和减速带。
    4、整治校园周边社会治安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抢劫、暴力伤害、绑架、偷盗等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和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学校幼儿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违规非法运营学生的车辆问题。坚决打击和取缔农用车、报废车、三轮车、拼装车、“黑车”载运学生的问题,整治无证校车、超速校车、超员校车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5月21日至5月23日。各学校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将学校周边各种隐患填表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邮箱(pcjjeg@163.com)。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各学校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回顾总结阶段。5月31日至6月5日。县综治委依据各职能部门职责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治不到位的进行挂牌督办。
    三、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摸底排查工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2、注重整治效果。整治期间,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彻底解决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顽症问题,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注重工作实效,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3、注重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学校要扩大宣传,及时汇报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完善措施,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于6月5日前上报基教二股邮箱。
 
   
 
    附件:蒲城县学校周边环境调查情况统计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