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3〕56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497次发布时间:2013-06-25 16:13

蒲教发〔2013〕56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了全面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 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蛋奶工程及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开学初,教育局由勤办牵头分三组对我县所有公民办寄宿制学校的食堂运行管理和蛋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市食药委、市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希望行动”的通知要求,用时一个月,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从两次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相对较好,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食堂环境卫生较差、操作流程不规范、管理混乱;校内小商店无经营许可证,“三无”食品比较普遍;蛋奶工程实施环节落实不到位等现象,食品安全隐患很大。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此类现象,全面维护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下八月底,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活动采取自查、检查、验收的办法,严格按要求、按时限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2013年7月20日,各校、园进行自查整改。各单位要全方位入手,从资金投入、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分工、操作流程等工作细节全面自查,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期间,可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给予技术指导。
    2、监督检查阶段。7月20日----7月30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由基层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校、园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食堂下达整改意见书;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坚决予以停业;对已取得许可证的校、园食堂根据市食药委《关于印发渭南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食药委餐发【2012】125号)进行量化评级。各校、园食堂等级须达到C级以上,对达不到C级标准的食堂,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其《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暂扣,并责成立即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县教育局将由勤办、基教二股、职教股、校建股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通报”(附后)所涉及的“问题单位”进行检查,逐一销号。经检查依然不达标的学校,停止蛋奶工程和营养餐试点,直至达到食堂卫生标准再行恢复;对于不达标的幼儿园,停止招收学生,直至达标为止。
    3、验收阶段。7月30日----8月20日,县教育局将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次整改活动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承担起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自查,积极整改,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服务师生。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依法履职,严格检查,确保此次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与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使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常态化,让广大师生舒心、老百姓安心、社会放心。
   
 
    附:
    1、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doc
    2、学校食品安全较差单位名单.doc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