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3)59号

作者:王晓锋    浏览:4385次发布时间:2013-07-01 15:38

蒲教发(2013)59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陕西省贯彻〈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实施意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艺术工作,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展示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蒲城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汇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林瑞
    副组长:杨西庆    澹台典谱   张建国    王冬印
            吴庚年    苏耀锋
    成  员:陈万军    李军锋     张书宏    来  雄
            曹会保    唐天社     马雷记    苗永明
            郭宏炜    赵新文     雷建军   
    各高中(职中)校长
    二、指导思想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坚持以育人为本,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活动应体现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点,促进学校(园)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活动的主题: 中国梦·教育情
    1、描绘美丽中国。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发动广大师生以舞蹈、声乐、器乐、校园剧等多种形式表现自己的“中国梦”,表达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传承经典文化。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充分利用我县师资结合音乐美术课、“双爱好”社团等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习与传承民族民间经典文化艺术的过程中,提高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培养热爱家乡的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责任感,为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3、展示校园风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贴近校园生活,体现学生生活的艺术教育活动,创造一批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学生思想脉搏的艺术作品,展示我县开展均衡教育、素质教育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歌颂教育战线广大师生无私奉献、拼搏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组队参赛办法
    全县分为尧中罕井学区、三中党睦学区、桥中孙镇学区、蒲中兴镇学区、城关学区、职教学区共六个学区分别组队参加。以下企民办学校参加指定学区比赛(其余企民办学校参加区域所辖乡镇比赛)。
尧中罕井学区:雏鹰学校、蓝光学校
三中党睦学区:崇实学校
蒲中兴镇学区:兴华学校、芳草地学校
    五、汇演时间安排
    本次文艺汇演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成立文艺汇演活动组委会,制定文艺汇演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由各乡镇初中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做好节目选拔,9月30日前报送各学区;
    第二阶段:由各学区高中组织辖区内所有乡镇学校进行比赛,时间拟定于10月15日前;
    第三阶段:由各学区报送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全县汇演,时间拟定于10月下旬。
    六、活动形式
    1、声乐: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8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与曲艺: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小品或相声(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快板或独角戏(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自创节目。
    七、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共设五个大项进行奖励:优秀组织奖3个(奖各学区代表队)、优秀节目奖(一等奖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若干个)、优秀表演奖6个、指导教师奖6个和优秀创作奖2个。
    八、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普遍组织开展相关文艺活动的基础上,做好节目选拔和报送工作。鼓励中小学校结合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和学校艺术教育、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艺术创作,反映各自特色,扩大宣传效应。
    2、各学区要成立文艺汇演领导小组,高中校长任组长,高中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可吸收学区内初中校长。领导小组要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以确保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汇演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3、各乡镇初中接到通知后,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各学区要严把节目质量关,组织专业人员对第二阶段演出的节目进行初审,并通过层层筛选,上报汇演节目2—3个(其中教师参与节目占三分之一);节目要求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第二阶段学区演出中,各学区高中必须有合唱队,合唱歌曲2首)。
    5、各学区演出时间要与基教二股联系,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参与选择节目,同时确定参加赴县的演出节目。
    6、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参与演出活动师生的组织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未尽事宜待后通知。
   
    附件蒲城县2013年中小学师生文艺汇演节目报送表.doc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