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幼儿园缺课教师及城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4393次发布时间:2013-07-06 11:0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县幼儿园缺课教师及城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
    为了解决县幼儿园缺课教师和城区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城区部分单位所需的有关岗位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公开竞聘,现将公开竞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报名条件
    (一)公共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工作细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二)各类竞聘岗位及条件
    1、教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人:文秘1人,法律服务1人,心理服务1人,综合服务1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文秘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5年及以上教龄,服务意识强,第一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会操作常用的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竞聘文秘岗位工作人员应具有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学历;竞聘法律服务岗位的人员因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学历;竞聘心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应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学历。
    2、教研员4人: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各1人;小学科学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在全县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10年及以上教龄;中级以上职称;能胜任所学段循环教学,至少担任过两届以上毕业班课堂教学;能够掌握基础教育所需得现代教育技术,熟练使用多媒体、网络等基本技术;有比较突出的教研成果,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学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奖。
    3、幼儿教师5人: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5年小学或学前教育的教学经历,能胜任学前教育工作,幼师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或经过学前教育转岗培训合格的教师,持有幼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4、会计3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会计从业证书,从事财务工作无工作失误。
    5、专职司机2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持有有C1及以上驾驶证,5年及以上驾龄(以驾驶证颁发年限为准),高中及以上学历。
    6、学校公寓管理人员5人:年龄在35周岁-50周岁之间(1978年7月1日-1963年7月1日之间出生),能真诚为学生服务,有公寓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中师及以上学历。
    7、电工2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中师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0日
    2、报名要求:
    ⑴、符合竞聘条件的教职工需在7月9日17:00时前向所在学校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件,由所在学校进行资审后,召开校务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一推荐。
    ⑵、报名竞聘幼儿园教师、教研员等岗位人员应从教学一线教师中推荐。
报名竞聘专职司机、学校公寓管理员、电工等岗位人员应从后勤管理和教辅人员中推荐。
各单位(初中以辅导区为单位)各类岗位推荐限报1人。
    ⑶、每位推荐人员的材料(一人一袋,封面打印材料清单),材料内容包括:①报名表(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初学历和现学历)、驾驶证等原件(按职称评审材料的标准装订成册);③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各校须在7月10日下午4:00前,将本单位所推荐人员汇总表(附Excel形式电子版)和个人材料交教育局人事股。
    三、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采取学校推荐、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将推荐的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在学校醒目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聘工作,既要正确引导,积极参与,又要服从大局,做好本校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并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合理需求。
 
 
    附件:附件汇总.xls
          1、蒲城县教育局     岗位选聘报名表
          2、县幼儿园缺课教师及城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推荐统计表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