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轮次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780次发布时间:2013-07-16 10:07

蒲城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一轮次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县直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一轮次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13〕91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新一轮次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2013年7月26日。学习周期为两年(2013年7月—2015年7月),分年度考核。
    (二)、各高中、县直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并组织高中教师积极参加远程培训。凡未参加高中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报名参加新一轮次学习。高中教师远程培训证书将作为高中教师职称评定中继续教育的基本条件。
    (三)、各高中、县直单位应于2013年7月20日前上报《陕西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会员学校登记表》(见附件1),将电子版发到县教师继教办邮箱(附后)。
    (四)、学校在组织报名时,应要求每位教师如实填写《教师报名发卡登记表》(见附件2),填制好的表格电子版同样于2013年7月20日前发到县教师继教办邮箱。同时按标准代收培训费。培训费标准为每人每培训周期(两学年)450元。
    二、培训内容
    以新课程实施跟进式培训为主线,围绕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的教学展开,每年有所侧重,通过教学技能的强化,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通过了解学生心理,优化师生关系,构建高效课堂;通过提升教师心理素质,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及规划意识,推动教师成长。
专业知识培训模块中,学科教学知识内容主要依托“新课程实施系列课程”,共10门+1案例。是在新课标培训后,为贯彻新课标的具体实施而开发的,因此内容紧跟课标精神,深入教材核心内容,其各学科开发团队成员均为课标组成员,具有权威性。
    三、交费方式
    (一)、培训费以校为单位,集中向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交纳。各校将培训费收齐后,汇入“继教网”指定的银行账户。“继教网”
在收费后向学校出具正式收费票据。“继教网”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11003744481201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二)、学校在汇款时注明本校所属省、市、县区及学校名称、汇款人等信息,以便“继教网”为学校开具发票和发放学习卡。学校汇款后应妥善保存汇款凭证,作为领取学习卡和发票的依据。
为了确保学习卡统一管理,有序发放,本批次远程培训不接受教师个人汇款报名。
    四、学习卡发放及领取
    学校在汇款后携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制好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教师报名发卡登记表》一式三份(交县继教办两份,学校留存一份),于2013年7月30日到县教师继教办领取学习卡。
    五、注册学习
    各单位须在领回学习卡后3日内将卡分配给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同时要求教师在《教师报名发卡登记表》上签领,并在一周内完成网上注册和选课。教师完成注册后即可开始网上学习。
    六、联系方式
    蒲城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马雪娥
    联系电话:13759672777
    电子邮箱:jijiaobanma@163.com
    七、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高中、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关心教师个人成长,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要及时报告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会员学校信息表.doc
        2、教师报名及发卡登记表.doc
 
 
 
 
蒲城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