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60次发布时间:2013-09-11 11:1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按照《蒲城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蒲双创办发〔2013〕43号)文件精神,我系统制定并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8月26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蒲办字[2013]34号文件(《关于集中开展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蒲双创办发〔2013〕43号(《蒲城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系统的发展环境,继续提升我系统的双创工作水平,不断改善校园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创国卫第四季度顺利授牌。经讨论决定,我系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各包联学校、单位:
    1、负责本包联区段的广告门头牌匾的清理更换,负责清理各责任区段各类小广告、野广告及杂草杂物等。
    2、发动沿街商铺、门店参与整顿活动。
    3、要深入包联路段,动员商住户担任双创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组建责任区段双创义务监督队伍。
    4、做好学校、单位内部、包联路段、包联社区各处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生活垃圾堆,消除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停乱放现象,加大绿化、美化、硬化范围、力度。
    5、有旱厕改造工程的单位、学校需加快进展速度,已经封闭的旱厕做好持久保持工作,杜绝旱厕封闭“一阵风”。
    6、正开展基建工作的单位、学校要按照双创工作要求做好基建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城区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院落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
    (三)各单位、学校:对照创卫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清洁,并做好长效保持。
    (四)各单位、学校要做好本次整治活动的相关记录(含影像、图片、文字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二、实施步骤
    这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从8月初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单位、学校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整治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员参与整治活动的热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11月1日)。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狠抓整治。各单位、学校要按照《蒲城县教育系统创国卫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抓好整治工作,彻底解决我系统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使我系统面貌有明显改观。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活动结束后,县双创办将对各单位、学校的环卫设施配备、垃圾拉运情况,各单位、学校的整治情况,路段包联的整治情况,社区包联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涉及单位、学校要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各单位、学校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5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基教二股将联合双创办一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排名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学校要切实把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要认真对照标准要求和时限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本次整顿工作有序推进。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各单位、学校要按照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联系双创办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倒排工期,建立台帐,按完成时限逐项销号,确保综合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三)严格督查,追究责任。县双创办、教育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检查中问题突出、影响综合整治行动进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整治标准要求
                          
整治标准要求
    
    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要达到“八无八净”标准。“八无”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垃圾、尘土、沙石;无乱贴小广告;无晾晒衣物;无污水淤泥;无建筑(装修)垃圾;门前无各种杂物;无乱停乱放车辆。“八净”即:路面净;建筑物立面净;门窗玻璃净;下水口净;巷道出入口净;垃圾容器及周围净;树坑净;其他市政设施净。负责更换更新城区主次干道的敞口垃圾箱,配置果皮箱,分路段实施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收集。城区主干道路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无占道、无出店、无流动摊点、无流浪乞讨人员、无乱停乱放乱鸣笛;城区次干道管理规范。路面、人行道、临街建筑立面、市政设施干净,整洁露底色。绿化带无缺株少苗现象,花带内洁净无杂物,垃圾密闭收集,周边干净整洁。各单位内部要按照卫生标准,做到四有(有卫生制度、有环卫设施、有宣传专栏、有禁烟标志)、十无(地面无痰迹、无纸屑、无烟蒂、无卫生死角、办公室无吸烟用具、卫生间无蝇蛆异味、院落无乱搭建、乱贴画、乱停放、乱堆放)、五达标(室内卫生达标、除四害达标、食堂卫生达标、健康教育达标、卫生间达标)。
    背街小巷或无人居住地段、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堆;路面、住户门前、花坛树坑、排污口等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路旁无杂草;无“六乱”现象和违章建筑物;道路面平整无坑洼,硬化率100%。各乡镇所辖村,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组建保洁队伍,实行清扫全日巡回保洁制度,使管理规范有序。
    国省道及县镇道沿线:路面洁净、平整、无坑洼;绿化带、阴沟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杂草、无污水;道路两边可视范围内无建筑、生活垃圾堆、飘落的塑料袋、纸片等杂物,沿线住户门口无粪堆、柴堆、土堆。道路两侧15米以内无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沿线交通秩序畅通。
    各镇: 街道和周边巷道道路平整,硬化率达到80%以上,实现绿化、美化,亮化。院内环境干净卫生,车辆摆放整齐,垃圾密闭收集,日产日清。临街房屋,外墙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现象。排水沟通畅,无淤积污水污物。无露天粪缸(池),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住户门前卫生干净整齐,无乱倒垃圾杂物、乱泼脏水和随地便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