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08次发布时间:2013-09-25 08:4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了开展好“中国梦”精神的宣传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社会正能量,按照《蒲城县委宣传部蒲城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蒲城县文体广电局关于组织参加“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蒲宣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在我系统组织开展 “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本次活动以寻找身边“最美渭南人”为主线,电视网络宣传联动,展现蒲城人的真、善、美,传递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与友爱,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大爱情怀,鼓励全县干部群众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关爱社会、互帮互助,弘扬人间真情,为最美蒲城建设注入正能量。
    二、推荐标准
    1、创新改革发展带头人,维护和谐稳定的先锋,践行群众路线的代表。具有典型事例,感动社会,有良好社会反响。
    2、无私奉献,热心公益。危急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普通人。
    3、爱岗敬业。能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折射出道德的闪光点和人性的光辉。
    4、传承社会美德的普通人。家庭互敬互爱,尊老行孝,困难中不离不弃,关爱邻里等等。
    三、推荐评选
    1、“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参评人选初选采取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集体研究讨论推荐,并在校内醒目处予以公示。同时,填写《 “感动渭南 最美渭南人”推荐表》,以电子文件形式附约2500字事迹介绍材料及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要求打印填写并盖章后于9月26下午5时前上报人事股。
    2、教育局根据初次参评人选事迹材料进行具体研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1-2名参选人上报县委外宣办。
    3、我县拟在全县范围推荐10名人选,参加全市“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评选活动,蒲城广播电视台、蒲城网站公示宣传10名参选人的有关资料。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选“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人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力求把工作做细、做实,把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在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推荐上报。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感动渭南最美渭南人推荐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