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276次发布时间:2013-11-18 10:51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省厅于11月12日起开放了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所有模块,就学生学籍复查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1、尽快完成合并校工作及删除或者合并学校内学生数据迁移工作,保证县区要求删除的学校数据为空;2、补录原来没有录上的学生,保证每个有入学资格的学生入库,保证每个学生获得全国唯一学籍号;3、各县区逐级审核学校数据,完成数据上报;4、完成无身份证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照片、家长签字确认件上传工作;5、以上所有工作,请各市县区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以确保全国学籍对接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全省学籍录入工作“县不漏校,校不漏生”,避免因漏报错报等原因造成的学生家长投诉上访等情况发生。现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生学籍进行复查的通知》(渭教基【2013】133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学籍复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异动学生
    各学校对于学籍在省内其他学校的,按照省厅通知,应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网上转学到现就读学校,否则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对于学籍在省外学校的,视为无学籍,学校应为其新建学籍。
    对于在校学生,因家长或者学生本人原因不愿建立学籍或者因为不能及时转学导致无学籍,不符合学籍规定的,应签订相关纸质协定,声明有关事项,避免日后出现矛盾争议。
    二、关于高三复读生
    各高中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向基教一股上报各校在校就读复读生名单,具体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学籍号、身份证号。
    三、关于非本校学生但已录入系统学生
    各校填写《蒲城县已录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未在本校就读生统计表》(附件3),各高中填写此表时不包括高三复读生,并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上报基教一股;各校若无此类情况,请电话上报情况。
    四、关于还遗留在学校待提交中的学生
    各校确认学生已经不在本校,并且联系不到学生,无法补齐数据的,可以在待提交中将学生信息删除。
    五、关于学籍信息上报工作
    各校必须于11月20日前处理完所有问题,将学籍信息数据上报教育局审核,上报数据流程:学籍管理系统——数据管理——数据上报,上报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基础信息、学校教务信息(课程开设和教师任课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教务信息填写见群共享文件《中小学学籍流程说明(学校版)》。结合已上报学校情况,特提示各校上报时要注意将学校基本信息、教务信息填写完整;很多学校上报信息因以上两项没有填写完整而不通过,请上报后及时查看,如果未通过,填写完整后再上报。
    各校要如实填写《蒲城县中小学学籍系统学生数复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有关负责人和填报人必须签字,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上报基教一股。
    邮  箱:1146058762@qq.com
    电  话:7221932
   
    附件1:渭教基〔2013〕133 号关于对中小学电子学籍进行复查的通知.doc
    附件2:蒲城县中小学学籍系统学生数复查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蒲城县已录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未在本校就读生统计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18日